共创草坪: 关于近期投资者关注问题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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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创草坪”)
关注到投资者在上证 e 互动询问公司“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岛青禾”)诉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的案件进展,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了解相关情况,现作如下说明: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所持有的“休闲草坪”
         (专利号为 ZL201220075338.X)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
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犯第 201220075338.X 号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
停止制造和销售侵犯第 201220075338.X 号专利权的休闲草坪产品,并销毁专用
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就其
侵权行为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调
查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2,000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
有诉讼费用。
  二、 诉讼的进展情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开庭审理,并判决驳回青岛青禾全
部诉讼请求。2020 年 7 月 10 日,青岛青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原
审判决,发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过程中,因公
司就青岛青禾所持有的“休闲草坪”ZL201220075338.X 号专利向国家知识产品
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作出中止审理
的裁定。2022 年 12 月 8 日,青岛青禾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22
年 12 月 15 日经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青岛青禾撤诉,并出具准许撤诉的民
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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