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
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
于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了加强公司债权的回收,且增加股权质
押作为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
将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依据,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
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魏玉林 孟兆胜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