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3-003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1月6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持苏州复健星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复
星海河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复瀛”)分别以零
对价受让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已认缴
但未实缴的(1)苏州复健星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
州基金”)份额人民币6,400万元(占截至本决议日苏州基金总财产份额的6.40%)、
(2)天津复星海河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
基金”)份额人民币1,750万元(占截至本决议日天津基金总财产份额的3.50%),
并承担上述基金份额的后续实缴出资义务(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由于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
关联/连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
晖女士、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及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
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增持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