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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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公司内网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
间,如公司员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
映。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
的公司在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三)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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