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若羽臣
股票代码:003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0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
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 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晏小平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 35 号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 2023 年 1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若羽臣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若羽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
指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报告书
若羽臣、发行人、上市公
指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晏小平
晨晖盛景 指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晨晖朗姿 指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指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
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东名称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080
执行事务合
宁波晨晖创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晏小平)
伙人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91,313.1313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合伙期限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未经金融
经营范围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通讯方式 021-62995610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杭州盛杭景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共青城宜诚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成都瑞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
宁波晨晖创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博雅智库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在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
居留权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
晏小平 男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无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东名称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 5 号
执行事务合伙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晏小平)
人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38,777.7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合伙期限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9 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021-62995610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深圳市盘古拾陆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文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磐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鸣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淄博共创锦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共青城云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芜湖晨晖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38,777.78 100.00%
在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
居留权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省深圳
晏小平 男 中国 无
委派代表 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 晏小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6805XXXXXX
住所及通讯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 35 号
地址
在其他国家
或地区永久 无
居留权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晏小平为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信
息披露人义务人于 2023 年 1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份的告知函》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9)。晨晖盛景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7,99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3,99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3,99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其中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 843,454 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 0.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若羽臣股
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流通股 843,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本次权益变动前,晨晖盛景、晨晖
朗姿及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928,4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有公司股份 6,084,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69305%减少至 4.99999%,
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
变动 变动数 变动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价 (元
方向 量(股) 例(%)
/股)
大宗交易
晨晖盛景 减少 2023 年 1 月 4 日 20.01 843,454 0.69
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晨晖盛景及其一致行动人晨晖朗姿、晏小平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
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02,333 3.04218% 2,858,879 2.34912%
晨 晖 盛 其中:无限售条
景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 0 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091,603 1.71866% 2,091,603 1.71866%
晨 晖 朗 其中:无限售条
姿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 0 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134,500 0.93221% 1,134,500 0.93221%
晏小平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 0 0.00000%
合计 6,928,436 5.69305% 6,084,982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28,436 5.69305% 6,084,982 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 0 0.000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2,576,719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外,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股东 减持 减持股 均价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间(元/ 占公司总
名称 方式 份来源 (元/ (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集中 首发前
—2022 年 10 月 19 15.01-18.2 16.63 400,000 0.33%
竞价 股份
晨晖 日
盛景 2022 年 10 月 20
大宗 首发前
日—2023 年 1 月 4 18.1-20.10 18.98 1,943,454 1.60%
交易 股份
日
集中 首发前 15.04-
—2022 年 12 月 7 17.62 662,000 0.54%
晨晖 竞价 股份 20.04
日
朗姿
大宗 首发前
- - - - -
交易 股份
集中 首发前 15.05-
—2022 年 12 月 8 18.87 255,000 0.21%
晏小 竞价 股份 20.04
日
平
大宗 首发前
- - - - -
交易 股份
合计 18.62 3,260,454 2.6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
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晏小平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5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
公司 地
股票简称 若羽臣 股票代码 003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浙江省宁波市
名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一注册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江苏省盐城市
名称 资基金(有限合伙) 人二注册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
晏小平 广东省深圳市
名称 人三居住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量变化 人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拥有境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 否√ 内、外两个以上 是□ 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
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6,928,436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变动前持股比例:5.6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数量:6,084,982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方式:大宗交易
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不适用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晏小平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