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2023 年 1 月 4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 年 1 月 4 日上午 9:15—2023
年 1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1 月 4 日上午 9:15—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5,1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94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2,588,4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8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28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588,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1677%。
(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2-090),公司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赵德军先
生未收到任何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3,8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7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3,8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7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73,8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7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