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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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
“易佰网络”)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有效
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波动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
要;易佰网络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
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
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易佰
网络在累计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2 亿元的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关联担
保事项》的内容,公司拟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
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蔡四平             陈   谦      张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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