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
一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同已到期,为保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12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
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薪酬标准如下:
薪酬,公司不另行支付其作为董事的薪酬;
(含税);
行年薪制,每年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基本薪酬×考核系数,基本薪酬为 60
万元/年(含税),考核系数为考核得分/100。
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非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一文、王劲军、刘
勇、钱有武、谭立斌、黄肇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王筱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吴轶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仍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