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新大正”)拟以现金
方式购买陈昆、董灿辉、罗成勇、葛彬、汪忠雄、肖体良、金克斌、郭云松、李
波、鲁学明、候建林、杨延庆、董天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云
南沧恒投资有限公司 8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说明如下:
  一、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行沟通,形成初步方案。
案,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了保
密协议。
交易所,自查报告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
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披露。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上市公司在取得上述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
  综上,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
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 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大正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