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或“发行
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
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168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2 年 7 月修订)》(深证上[2022]728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恒锋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3 年 1 月 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
足 24,243.57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24,243.57 万元,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
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7,273.071 万元。当包销
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
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
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4,243.5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2 年 12 月 28 日(T-2 日)公布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
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恒锋转债发行申购
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恒锋转债本次发行 24,243.57 万元(共计 242.4357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恒锋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恒锋转债 1,740,164 张,共计 174,016,400.00 元,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71.78%。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的恒锋转债为 684,190 张,共计 68,419,000.00 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8.22%,网上中签率为 0.0007199338%。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1 月 3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
仪 式 , 摇 号 结 果 将 在 2023 年 1 月 4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恒锋转债。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1,740,164 1,740,164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5,035,122,150 684,190 0.0007199338%
合计 95,036,862,314 2,424,354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
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3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恒锋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T-2 日)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F 区 8 号楼 4 层 437 室
电 话:0591-87733307
传 真:0591-87732812
联 系 人:程文枝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楼
电 话:010-59013870 、010-59013880
传 真:010-59013751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