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基于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及可能产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业务,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
利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
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盖章页)
独立董事:
熊慧 唐建国 罗炳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