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
正的原则,发挥专业职能,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
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戴庆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四位委员
一致同意上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