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13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股份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5,256,212 股
发行价格:22.83 元/股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债券种类: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10,799,973 张
初始转股价格:22.83 元/股
本次交易中,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New Sources、李婉玲等 53 名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
或“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
股份。
如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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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其在本
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债,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
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包
含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债,自新增股份上市或
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重组报告书》,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方为 New Sources 等 53 名标的公司股东。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上市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100%
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依法完成了标的资产交付给上市公司的义务。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证券登记证明》,相关登记工作已完成。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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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
权合法有效;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
(三)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外商
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规定,并经咨询于都县、赣州市及江西省商务主管部门,以及查
询商务部网站公众留言板块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本次交易中,外国投资者并购取得上
市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化,上市公司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通
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告投资者及其所持股份变更信息。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
司已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东变更等事宜履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信息报送义务。
二、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标的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
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已考虑除权除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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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0.02 36.01
前 60 个交易日 36.31 32.68
前 120 个交易日 35.16 31.64
注:2021 年 10 月 21 日,上市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现金红利 0.1793
元(含税)。
本次交易发行价格确定为 32.2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
元(含税),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由此,发行价格调整为 22.83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
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的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股票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80,000 万
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12,000 万元。按照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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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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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对价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合计 120,000,000.00 5,256,212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重组中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
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股份发行后全部新增股份将于上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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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标的公司
全体股东。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数=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数量之和。
上市公司向单一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该交易对方所获得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价金额÷100,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向下取整精确至个位,
不足一张的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数量为准。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为 10,799,973 张。具体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支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付对价金额(元) 券数量(张)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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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支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付对价金额(元) 券数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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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支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付对价金额(元) 券数量(张)
合计 1,080,000,000.00 10,799,973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参照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
发行价格定价。
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所参考的定价基准日至到
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后,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按下述公
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
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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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或公
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届满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时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日至转股当日期间的利息)。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0.01%/年。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到期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
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公司无需向其原持有人支付利息。
(1)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
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上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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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50%时,上市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方案并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
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最高不超过初始转股价格的 120%。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低于上市公司每股股票面值。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第五个交易日。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转股价格因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上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上市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市公司每股股票面
值,不低于审议该次修正条款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90%孰低者。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日后第五个交易日。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转股价格因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到期赎回
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则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
日期间的利息)赎回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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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1,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有权提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时,上市公司董事会有
权在上述条件达成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提出强制转股方案(强制转股实施当日的收盘
价格不得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并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通过上述程序后,上市公司有权
行使强制转股权,将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当时有效的转股价格强制
转换为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转股价格因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第一次回售
自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间届满且实施完毕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之日,或交易对
方通过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 36 个月之日,两者孰晚之日
起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将发布一次回售公告,届时仍持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交易对方有权行使提前回售权,将满足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
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金额
回售给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依照前款约定行使提前回售权的,应在上市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
(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申报并实施回售,否则交易对方不得再行使本条约定的
回售权。
(2)第二次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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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持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对方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满足
解锁条件时,自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的第 5 年首个交易日之日起至期
限届满之日前,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则上述持有人有权行使提前回售权,将满足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金额回售
给上市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上市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
报期内(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
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转股价格因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
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
(三)锁定期安排
如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其在本
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债,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
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包
含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债,自新增股份上市或
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具体解锁事宜安排如下:
(1)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业绩承诺方,满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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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同时,在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可转债,按照如下方式解锁:
①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和/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
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 2022 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与 15,031.74 万元的孰低值,
分母为 47,581.75 万元,并向下以 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②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和/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
计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 2022 年度与 2023 年度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
③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和/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完成满 36 个月,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202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
《减值测试报告》,交易对方所持尚未解锁的股份,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
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2)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和/或可转换公司债券
交易对价且法定锁定期为 36 个月的相关交易对方,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 36 个月,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2024 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
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3)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后的锁定期,与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
的森泰能源 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重组报告书》,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产为森泰能源 100%股权,交易对方为 New Sources 等 53 名标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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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类型已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川市监成)登字
[2022]第 6595 号),并向标的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已
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上市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100%
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依法完成了标的资产交付给上市公司的义务。
(二)验资情况
(致
同验字(2022)第 440C000760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森泰能源 100%股权的持
有人变更登记手续已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受让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李婉玲等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股权。其中,对应的认缴出资总额
通股(A 股)股票 5,256,21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2.83 元,计入股本 5,256,212.00
元;对应上市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李婉玲等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人民币 6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累计股本为 625,414,024.00 元,累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10,799,973 张。
(三)新增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证券登记证明》,上述登记工作已完成。
四、发行结果和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结果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如下: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序 股份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 可转债对价金额 发行可转债数量
股东姓名/名称
号 (万元) (万股) (万元) (张)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序 股份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 可转债对价金额 发行可转债数量
股东姓名/名称
号 (万元) (万股) (万元) (张)
合计 12,000.00 525.62 108,000.00 10,799,973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号 324160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现任董事 Wong kok wai
注册地址 One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5,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Cayman Islands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性质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企业名称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C93Q60F
认缴出资额 18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1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小毅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吉泰路 8 号 1 幢 1 单元 10 层 6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 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MA6T12HK7T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周厚志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A 区 4 栋 2 单元 2-2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五
经营范围 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
件、工量工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姓名 李婉玲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110105196512******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住址 重庆市江北区******
姓名 李鹤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8801******
住址 重庆市渝北区锦橙路******
姓名 彭嘉炫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13199704******
住址 成都市高新区新光路******
姓名 洪青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25196703******
住址 成都市高新区新光路******
姓名 高道全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622821196004******
住址 四川省郫县郫简包家巷******
姓名 韩慧杰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412932196207******
住址 重庆市渝北区锦橙路******
姓名 高晨翔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640102198711******
住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姓名 赵同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410901196410******
住址 四川省郫县红光镇******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姓名 施春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302******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文昌巷******
姓名 杨小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22196104******
住址 成都市锦江区星桥街******
姓名 何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002197202******
住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太平桥路******
姓名 范新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102197206******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住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百福路******
姓名 樊玉香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370823194612******
住址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
姓名 郭桂南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430981197104******
住址 湖南省沅江市三眼塘镇******
姓名 王秋鸿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9202******
住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蔚蓝路******
姓名 苏滨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102197604******
姓名 曾建洪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27196404******
住址 四川省都江堰市灌口镇建设路******
姓名 李东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24198709******
住址 四川省郫县郫筒蜀信东路******
姓名 陈菊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609******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周家镇******
姓名 陈才国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001******
住址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东湖路******
姓名 周厚志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104******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迎宾路******
姓名 张东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802******
住址 重庆市渝北区紫荆路******
姓名 周剑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440601196201******
住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达华街******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姓名 周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640102197310******
住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姓名 刘名雁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香港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港澳通行证 H01492***
住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灯湖西路******
姓名 艾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214197104******
住址 重庆市南岸区湖滨路******
姓名 张大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9308******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新华路******
姓名 刘新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002196001******
住址 四川省双流县华阳华阳大道四段******
姓名 许文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350600196310******
住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
姓名 刘小会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7603******
住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
姓名 李晓彦
曾用名 无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5708******
住址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
姓名 张忠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215196305******
住址 重庆市北碚区牌坊湾******
姓名 李小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希腊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610202196011******
住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
姓名 陈昌斌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03195406******
住址 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姓名 唐永全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403******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中和乡街道******
姓名 杨敏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32901197110******
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
姓名 刘志腾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321198201******
住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华府大道******
姓名 崔峻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413022198008******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住址 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街南段******
姓名 顾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781198104******
住址 成都市武侯区******
姓名 张宸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0103197206******
住址 成都市青羊区红墙巷******
姓名 陈财禄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205******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
姓名 丁境奕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00227198310******
住址 重庆市渝北区湖云街******
姓名 蔡贤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410******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
姓名 吴施铖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8812******
住址 四川省大竹县文昌巷******
姓名 邓明冬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6308******
住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姓名 田礼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021196405******
住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姓名 张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021197401******
住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姓名 罗英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1024196908******
住址 成都市武侯区******
姓名 李豪彧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513029198909******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住址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姓名 冯耀波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152727198704******
住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五、本次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数(股) 变动股数(股) 变动后股数(股)
非限售流通股(流通 A 股) 259,809,789 - 259,809,789
限售流通股(非流通 A 股) 360,348,023 5,256,212 365,604,235
股本总额 620,157,812 5,256,212 625,414,024
(二)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
配套融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九丰控股 200,600,568 32.35% 200,600,568 32.0748%
张建国 72,631,238 11.71% 72,631,238 11.6133%
蔡丽红 31,127,678 5.02% 31,127,678 4.9771%
盈发投资 21,218,696 3.42% 21,218,696 3.3927%
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 325,578,180 52.50% 325,578,180 52.0580%
New Sources - 0.00% 895,657 0.1432%
李婉玲 - 0.00% 524,000 0.0838%
李鹤 - 0.00% 511,316 0.0818%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成都万胜 - 0.00% 483,890 0.0774%
彭嘉炫 - 0.00% 413,098 0.0661%
洪青 - 0.00% 395,176 0.0632%
高道全 - 0.00% 395,176 0.0632%
西藏君泽 - 0.00% 268,827 0.0430%
韩慧杰 - 0.00% 261,646 0.0418%
高晨翔 - 0.00% 203,233 0.0325%
赵同平 - 0.00% 95,971 0.0153%
施春 - 0.00% 78,976 0.0126%
杨小毅 - 0.00% 67,207 0.0107%
何平 - 0.00% 53,765 0.0086%
范新华 - 0.00% 49,285 0.0079%
樊玉香 - 0.00% 44,804 0.0072%
郭桂南 - 0.00% 40,412 0.0065%
王秋鸿 - 0.00% 40,181 0.0064%
苏滨 - 0.00% 35,843 0.0057%
曾建洪 - 0.00% 29,371 0.0047%
李东声 - 0.00% 26,882 0.0043%
陈菊 - 0.00% 24,002 0.0038%
陈才国 - 0.00% 23,842 0.0038%
周厚志 - 0.00% 21,445 0.0034%
张东民 - 0.00% 20,298 0.0032%
周剑刚 - 0.00% 17,921 0.0029%
周涛 - 0.00% 17,921 0.0029%
刘名雁 - 0.00% 17,921 0.0029%
艾华 - 0.00% 17,563 0.0028%
张大鹏 - 0.00% 16,398 0.0026%
刘新民 - 0.00% 13,441 0.0021%
许文明 - 0.00% 12,578 0.0020%
刘小会 - 0.00% 12,545 0.0020%
李晓彦 - 0.00% 11,649 0.0019%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张忠民 - 0.00% 9,857 0.0016%
李小平 - 0.00% 8,960 0.0014%
陈昌斌 - 0.00% 8,960 0.0014%
唐永全 - 0.00% 8,960 0.0014%
杨敏 - 0.00% 8,960 0.0014%
刘志腾 - 0.00% 8,960 0.0014%
崔峻 - 0.00% 7,168 0.0011%
顾峰 - 0.00% 6,272 0.0010%
张宸瑜 - 0.00% 6,272 0.0010%
陈财禄 - 0.00% 5,555 0.0009%
丁境奕 - 0.00% 5,376 0.0009%
蔡贤顺 - 0.00% 4,480 0.0007%
吴施铖 - 0.00% 4,480 0.0007%
邓明冬 - 0.00% 3,584 0.0006%
田礼伟 - 0.00% 3,584 0.0006%
张伟 - 0.00% 3,584 0.0006%
罗英 - 0.00% 3,584 0.0006%
李豪彧 - 0.00% 2,688 0.0004%
冯耀波 - 0.00% 2,688 0.0004%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 0.00% 5,256,212 0.8404%
其他股东 294,579,632 47.50% 294,579,632 47.1015%
上市公司总股本 620,157,812 100.00% 625,414,024 100.0000%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假设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作价认购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将所持有的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初始转股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后,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九丰控股 200,600,568 32.35% 200,600,568 29.8193%
张建国 72,631,238 11.71% 72,631,238 10.7967%
蔡丽红 31,127,678 5.02% 31,127,678 4.627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盈发投资 21,218,696 3.42% 21,218,696 3.1542%
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 325,578,180 52.50% 325,578,180 48.3973%
New Sources - 0.00% 8,956,576 1.3314%
李婉玲 - 0.00% 5,240,000 0.7789%
李鹤 - 0.00% 5,113,164 0.7601%
成都万胜 - 0.00% 4,838,900 0.7193%
彭嘉炫 - 0.00% 4,130,986 0.6141%
洪青 - 0.00% 3,951,768 0.5874%
高道全 - 0.00% 3,951,768 0.5874%
西藏君泽 - 0.00% 2,688,275 0.3996%
韩慧杰 - 0.00% 2,616,459 0.3889%
高晨翔 - 0.00% 2,032,335 0.3021%
赵同平 - 0.00% 959,711 0.1427%
施春 - 0.00% 789,760 0.1174%
杨小毅 - 0.00% 672,069 0.0999%
何平 - 0.00% 537,654 0.0799%
范新华 - 0.00% 492,846 0.0733%
樊玉香 - 0.00% 448,045 0.0666%
郭桂南 - 0.00% 404,117 0.0601%
王秋鸿 - 0.00% 401,814 0.0597%
苏滨 - 0.00% 358,436 0.0533%
曾建洪 - 0.00% 293,711 0.0437%
李东声 - 0.00% 268,826 0.0400%
陈菊 - 0.00% 240,020 0.0357%
陈才国 - 0.00% 238,419 0.0354%
周厚志 - 0.00% 214,454 0.0319%
张东民 - 0.00% 202,983 0.0302%
周剑刚 - 0.00% 179,217 0.0266%
周涛 - 0.00% 179,217 0.0266%
刘名雁 - 0.00% 179,217 0.0266%
艾华 - 0.00% 175,631 0.026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张大鹏 - 0.00% 163,980 0.0244%
刘新民 - 0.00% 134,413 0.0200%
许文明 - 0.00% 125,779 0.0187%
刘小会 - 0.00% 125,449 0.0186%
李晓彦 - 0.00% 116,489 0.0173%
张忠民 - 0.00% 98,569 0.0147%
李小平 - 0.00% 89,603 0.0133%
陈昌斌 - 0.00% 89,603 0.0133%
唐永全 - 0.00% 89,603 0.0133%
杨敏 - 0.00% 89,603 0.0133%
刘志腾 - 0.00% 89,603 0.0133%
崔峻 - 0.00% 71,683 0.0107%
顾峰 - 0.00% 62,724 0.0093%
张宸瑜 - 0.00% 62,724 0.0093%
陈财禄 - 0.00% 55,555 0.0083%
丁境奕 - 0.00% 53,764 0.0080%
蔡贤顺 - 0.00% 44,804 0.0067%
吴施铖 - 0.00% 44,804 0.0067%
邓明冬 - 0.00% 35,839 0.0053%
田礼伟 - 0.00% 35,839 0.0053%
张伟 - 0.00% 35,839 0.0053%
罗英 - 0.00% 35,839 0.0053%
李豪彧 - 0.00% 26,879 0.0040%
冯耀波 - 0.00% 26,879 0.0040%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 0.00% 52,562,244 7.8134%
其他股东 294,579,632 47.50% 294,579,632 43.7893%
上市公司总股本 620,157,812 100.00% 672,720,056 100.0000%
(三)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未
发生变化。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 计 434,469,946 70.07%
(四)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没有重大变化,九丰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张建国、蔡丽红夫妇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变更。
六、管理层讨论分析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七、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755-23835383
传真:755-23835383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经办人员:洪涛、杨斌、赵巍、张天亮、卢乾明、胡晓芸、袁泽、许卫奇、岳文韬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人员:胡琪、董一平
(三)审计机构
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人员:陈谋林、孙建伟
负责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经办人员:李继明、刘国平
(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电话:010-88000000
传真:010-88000006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经办人员:田祥雨、梁雪
八、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
成,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新增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登记手续并支付了 21,806.54 万元现金对价。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除已披露内容外,未发现相
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除上市公司聘任杨小毅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标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现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的各项协议及作出的相关承
诺事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8)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
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
公司已完成了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
手续、新增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手续并支付了 21,806.54 万元现金对价;上市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实质差异的情形。
除上市公司聘任杨小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外,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相关义务,未出现违反交易协议约定的情形;本次重组各方不存在违反《重组报告书》
中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在本次重组各方切实履行相关交易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
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九、备查文件
《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
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摘要;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第 440C000760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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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