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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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2 年 12 月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
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生、彭安林先生、马明辉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
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康宝华(主席)、郑水园(委员)、花迪(委员)
  石海峰(主席、会计专业人士)、彭安林(委员)、花迪(委员)
  花迪(主席)、朱永鹤(委员)、石海峰(委员)
  郑水园(主席)、马明辉(委员)、石海峰(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由于王延邦先生目前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待其正式取得该证书之前,暂由其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证书后,其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延邦            张婷婷            齐博宇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发大路 27 号           发大路 27 号             发大路 27 号
 电话       024-25162751       024-25162751         024-25162569
 传真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电子信箱    market@bltcn.cn.   zhangtt@cnydii.com   qiboyu@cnydii.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职务;王延邦先生、王昊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凌宇先生、王佳凡先生、孙成雨先生、张广宁先生、
袁知柱先生、黄鹏先生、王剑峰先生、李洞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
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员,1970 年 9 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康宝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于 1970
年 9 月至 1973 年 12 月在沈阳 6941 机械厂工作;1973 年 12 月至 1989 年 6 月
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工作;1989 年 6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沈阳强风集团公司董事
长;1992 年 11 月至今任沈阳远大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9 月创立沈
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林特”),自博林特设立至 2005 年 10 月任
博林特执行董事;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博林特董事长;201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康宝华先生通过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远大铝业工程(新
加坡)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1,557,970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
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党员,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 年加入公司,曾任调试员、安装维保公司
总经理、生产运营系统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延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加入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沈阳远
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朱永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公司控股股东财务总监职务,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 2002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主修会计,2007 年加入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
司,曾任北方区域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并就职于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人力资源委员
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
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员,大专学历,2007 年加入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曾任沈阳远大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截止目前,彭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公司控股股东审计总监职务,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党员,本科学历,2007 年加入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内部配套厂厂
长、总裁秘书等职务,现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远大中国
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截止目前,马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学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造
价工程师。曾任职于辽宁外汇商品供应总公司、辽宁唯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副所长,辽宁唯实信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
  截止目前,石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法大学,法学硕士学历。曾任职于福建衡峰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侓师事务
所律师,兼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
中心、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厦门大
学法文院校外兼职硕导,厦门大学法文硕士生论答辩专家组专家,厦门市仲裁协
会常务理事,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止目前,郑水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任于松下电工万宝电器(广州)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软
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东北区域中心、辽宁兴隆大
家庭商业集团、福州高斯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现任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销售经理。
  截止目前,花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历,工程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2002 年 5 月加入公司,
曾任设计员、市场技术支持、投产部部长、售后经理、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安
装公司总经理,公司催款清欠中心总监,现任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杨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公司控股股东监事会主席职务,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学工业会计专业毕业。1997 年 2 月,就职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
计;2001 年 1 月起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曾任公司监事,现
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靳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白雪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级政工师、中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沈阳富虹植物油有限公司、沈阳奥悦冰雪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沈阳汇置穗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经理,2022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组织人事部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目前,白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成本会计,
限公司任职会计主管和成本会计,2015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成本会计、会
计主管,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王维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
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张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员,本科学历,2017 年 12 月加入公司就职于公司证券部。齐博宇先生已于
  截止目前,齐博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靳翎女士,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详见附件 2 监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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