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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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7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 上 午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文生先生主持。
                         、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权的股份数额 57,508,0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 30.9444%。
其中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68,956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85,843,228 股的 0.7366%;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7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6%。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7,508,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本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7,508,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7,508,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7,508,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7,508,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7,436,9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57,436,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7,8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4.8063%;反对7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5.1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胡娇女士出席了本次
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
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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