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二年度<担
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二年度
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同
意公司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
理层确定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应支付国贸控股的担保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陈金铭先生、曾
挺毅先生、曾源先生、陈纯先生需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二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全资子公司(包括 2023 年度新增的全资子公司)二〇二
三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
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860,000 万元,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16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国 贸汽车
集团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
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全资子公司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 担保额
度。
此项议案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包括 2023 年度新
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 290,000 万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40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国 贸汽车
集团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
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 担保额
度。
此项议案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部分房屋资产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拥有的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西华林街 99 号玉园花园 26 幢 106 室的房屋资产。根据评估结
果和所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转让首次挂牌价不低于 12,637.38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 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办理挂牌、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
户手续、调整重新挂牌价等。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挂牌转让部分房屋
资产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