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 总经理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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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2015 年 12 月实施;2019 年 5 月第一次修订;2022 年 4 月第二次修订;2022 年 12
                         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规范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云南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云南铜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办法》)
     ,参照《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和
董事长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高级管理
岗位等,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经营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
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被授权的机构或个人,有权在职责权限范
围内做出相应决策和履行管理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决策和管理
责任。
  第四条      本规则遵循“规范决策、合理授权、科学高效、权
责统一”的原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 —
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办法》,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二)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计划,经
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财务预算调整方
案及投资计划;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设立
或撤销方案;
  (六)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拟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十)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证券的
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
案;
                             — 2 —
  (十二)拟订公司限额以上的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
设方案;
  (十四)拟订改革重组方案;
  (十五)拟订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
  (十六)制定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十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八)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
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九)制订公司重大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方案;
  (二十)拟订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审定公司所属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职业经理人改革工作方案,所属二级企业任期考核结果及配套方
案,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和经营业绩考
核结果;
  (二十二)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和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
及的事项等;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改革、管理工作;
  (二十三)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批
                           — 3 —
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二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二)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维护出资人和
公司利益;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委决定、董事会决议和要求,
完成其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划;
  (四)根据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接受董事会的评价、考核、奖惩;
  (五)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听取监事会的意见和
建议;
  (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中央企
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第三章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七条   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负责人,按照《公司章程》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依照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责。通
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协调、检查
                           — 4 —
和督促各部门、所属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提出
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第八条    会议主持。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
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经理层其他成员代为召集和
主持。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公司综合部负责会议
组织工作。
  第九条    参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财务总监等经理层成员。
  为履行职责,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董事会秘书可以出席总
经理办公会。
  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根
据法律审核等工作要求参会的法律顾问,以及综合部、证券部、
法律部、纪委工作部负责人可全程列席;会议研究事项相关部门、
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相应议题。根据工作需要,公司
总经理可确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条    会议形式。总经理办公会以现场或视频召开为主要
形式。必要时,经总经理同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通
讯方式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由综合部在会后及时整理相关会议
资料,相关人员应在决策文本上签字。
  第十一条    议题确定。按照《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
本规则等,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的事项,或者党委会、董
                           — 5 —
事会决定和建议及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认为需要总经理办
公会研究的事项,由综合部汇总后列为议题内容;其他公司领导
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报总经理同意(重大事
项需董事长同意)后,由综合部汇总并列为议题内容。
  第十二条   议题准备。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应满
足以下要求:
  (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分管领导需提前组织
专题会研究,形成领导专题会纪要及议案,并签署意见,再提交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议题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需提前征求公
司相关领导、主要领导的意见,再按程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二)议题为重要规章制度类的,主办部门必须事先征求公
司领导和本部各部门意见,经公司法律部审核,分管领导召开领
导专题会论证,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涉及员工权益的,需经职代会讨论并通过。
  (三)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部门须提前征求意见,
各相关部门应主动配合并及时提出涉及本部门意见,主办部门综
合各部门意见后提出建议或意见,再按程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
论研究。
  (四)议题内容按照政策规定要求,需要由中介机构提供专
业审查、咨询意见的,应按程序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专
业书面意见,随同主办部门意见一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
  (五)主办部门提交的议题汇报材料,须阐述基本情况和领
                           — 6 —
导专题会或分管领导的意见、观点等,并明确提出处理建议。议
题存在需要灵活处理或现有规定不明确等事项的,在汇报材料中
应予以说明,并对决策带来的影响提出评估意见。
  (六)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不应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特殊
情况下必须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的,报请总经理批准。
  (七)准备工作不充分、报送材料不规范或审议条件不成熟
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上会研究。
  (八)议题汇报材料应注重排版、字体、字号等格式问题,
避免错别字,使用单位规范简称,相关附件完整。未按要求报送
议题材料的,原则上不安排上会研究。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确定议题后,综合部通知
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前 2~3 日(特殊情况除外),通知
全体参会人员。
  (二)提请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准备议题
汇报材料,经分管领导签批(领导专题会论证)—总经理签批同
意后,于会议召开前 2~3 日内,由相关业务部门将议题汇报材料
报综合部,以方便参会人员认真准备讨论意见。
  (三)相关业务部门在确定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时,
对于需决策的事项,由业务部门负责,依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办法》等制度,确认并标明该事项的决策权限。
  (四)综合部在安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时,应按
                           — 7 —
照先决策事项、后非决策事项的顺序,安排会议议题。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记录,由综合部负责人负责,安
排专人具体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出席、请假(缺席)及列席人员的姓名;
  (四)会议议程或议题;
  (五)与会人员发言要点;
  (六)结论性意见等。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应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连同会议通知、
议题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签到表等作为档案,每年应移交公司
档案室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
表态制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总经理(或会议召集、主
持人)综合与会人员的意见做出决策,由综合部形成总经理办公
会议纪要。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应征求汇报部门意见,由议题汇报部门
的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签发,董事长阅知。总经理办公会
议纪要应分发给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和企业。
  第十六条   需报送上级单位的文件及规章制度由总经理签
署,下发的文件及规章制度,可以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等签署。
                           — 8 —
  第十七条   经总经理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
程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其他公司经理层成员在自己的
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召开公司领导专题会的形式,
审定相关事项,或论证提交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或报
上级批准的事项。由公司领导专题会论证、审定事项按照《云南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决策事项清单》执行。出席人员范围由
会议召集人根据研究事项需要确定。
  总经理也可召开公司领导专题会,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对专
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第十八条   公司领导专题会由牵头业务部门负责通知、记录。
公司领导专题会应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公司领导一人一本,由
综合部统一编号发放。每位公司领导指定 1 名公司领导专题会资
料管理员,负责专用会议记录本的保管、会议记录的初步审核,
以及会议通知、议题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签报材料的保管、整
理、归档等工作。会议记录本及相关会议资料,每年应移交公司
档案室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九条   公司领导专题会结束后,由牵头业务部门负责整
理形成公司领导专题会议纪要,经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召
集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阅(重大事项需董事长阅知)同意后,
由会议召集人签发。
                          — 9 —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当年度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至
少每半年报告授权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汇报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四)公司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六)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国资委的有
关规定,总经理负责建立及时报告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突
发公共事件等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长以及上级有关
部门、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每季度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提供必
要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公司经营、财务、投资、安全等工作
材料,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    应强化议题决策前沟通交流,内部意见达成一
致后再履行决策程序。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决策事项,决策前一般应当通过书面报告或会议沟通等形式听取
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发展战略、
                           — 10 —
改革改制和内部重组、股权投资和管理、利益调配、投融资和金
融投资等重点议题,根据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领导要求,由议
题提报部门及时安排专题汇报会,董事长、总经理会同公司分管
领导进行充分沟通研讨,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
定。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授权其他经理层成员决策的事项,其他
公司领导应当事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听取意见后再召开公司领
导专题会议审定。
            第五章   督办及保密
  第二十五条    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应
在会议纪要中明确工作责任部门或单位。由责任部门(单位)负
责办理落实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事项,应由分管领导或责任
部门负责向综合部反馈落实情况。
  公司领导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的有关审议决策事项,由责任
部门负责办理落实。
  第二十六条    综合部负责督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
的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及考评;各承办业务
部门负责落实完成公司领导专题会决定事项,并建立台账跟踪进
展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送完成情况。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
损失的,由纪委工作部核查后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七条    出席和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领导专题
                           — 11 —
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
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密。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
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的制订和修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
论、党委会前置研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规则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4月29日印
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云南铜业发
〔2022〕47号)同时废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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