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托管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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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22-058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托管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权托管事项概述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凯盛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
                )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及
盛科技集团的委托对其持有的成都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及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盛光伏”)60%股权进行管理(以下统称“股权托管”
                        )。有关详情见本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及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洛阳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2–019 号、临 2022–030 号)。
   近期,凯盛科技集团根据内部业务整合需要,将其持有的成都中
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及凯盛光伏 60%股权无偿划转给
其下属企业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玻璃控股”
                           )。
   基于上述托管股权的变动情况,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协商一
致,双方同意对股权托管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1)本公司解除对凯盛
科技集团委托的成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凯盛光
伏 60%股权的管理;
          (2)凯盛科技集团将其持有的凯盛玻璃控股 100%
股权委托本公司进行管理,双方重新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调整股权托管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约 31.74%股份。
  法定代表人:彭寿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 2 号
  注册资本:572,512.9793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
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
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
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
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
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
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
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
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
  凯盛科技集团 2021 年末资产总额 904.12 亿元;2021 年度营业
收入 333.42 亿元,利润总额 13.30 亿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凯盛玻璃控股目前为凯盛科技集团下属的发电玻璃业务发展平
台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汤李炜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B 座 1112 室
  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21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
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凯盛玻璃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5.62                  0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8,525.40            88,152
   净资产             88,216.11            88,150
  四、 《股权托管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托管
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凯盛光伏 60%股权的管理。
公司的管理费不足一个完整月份的部分按实际自然天数分别折算。凯
盛科技集团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其应承担的管
理费合计 2,280,967.75 元。
效,双方签署本协议前已取得有权议事机构的批准。
   五、 《股权托管协议》主要内容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托管
协议》
  。
   (一)协议双方
   委托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托管标的
   甲方持有的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
股权。
   (三)托管内容
议的限制外,乙方根据《公司法》和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代为行使
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对涉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甲方有知情权。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行使股东权利的形式,为此:
   (1)标的公司原由甲方推荐的执行董事、监事改由乙方推荐。
甲方应促使乙方推荐的执行董事、监事人选能够任职,并促使该等执
行董事和监事能够按照乙方的指令行使职权。
   (2)当标的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行使任何股东权利时,甲方应
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决策。
有。
方应以甲方名义参加该等诉讼、仲裁并出具相关的与法律程序相关的
文件,并且,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参加有关的
诉讼、仲裁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但若该纠纷
或费用因乙方违法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则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
工作。
  (三)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对应的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自行终止。
  (四)管理费及支付
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月,如不足一个完整月份,按实际自然天数折算。
该管理费为固定费用。
应在甲方支付管理费之前向甲方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
方公章;
  (2)本协议经甲方有权机构批准;
  (3)本协议经乙方有权机构批准。
变更。
  (1)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双方协
商解除本协议;
  (2)在托管期间甲方将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3)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
  六、 本次调整股权托管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凯盛科技集团根据内部业务整合需要,将其持有的成都中建材
企业凯盛玻璃控股。鉴于股权托管关系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
本公司同意对股权托管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计划拓展薄膜太阳能电池业务的发
展战略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本公司于受托管理凯盛玻璃控股 100%
股权期间,仅代为行使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发生资
产权属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受托管
理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参会董事 10 名,关联
董事谢军、马炎、刘宇权、张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通过。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
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解除协
议》的议案
    鉴于凯盛科技集团将其持有的成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公司履行解除股权托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托管解除协议》。
    (2)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于上述股权托管协议解除后,公司接受凯盛科技集团的委托对其
持有的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托管,有利于公司继续
推进在薄膜太阳能电池领域布局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
平磋商后订立,具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凯盛科技集团的委托,管理其持有
的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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