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鹏珈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珈基金”)于2021年8月9日与江
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泰锂能”或“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
了《增资扩股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对力泰锂能进行增资,增资
完成后鹏珈基金持有力泰锂能23%股份。2021年11月19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与力泰锂能原股东之一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拟以人民币50,758,200元受让其所持有力泰锂能的共计人民币5,900,000
元注册资本,对应力泰锂能15.57%的股权。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方案,并放弃
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日,宁德时代与鹏珈基金及力泰锂能其他股东签
订《关于江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拟以人民币362,113,300元
认购力泰锂能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42,094,000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
认购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鹏珈基金持有力泰锂能的股权由23%变更
为10.896%。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和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
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50)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4)。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宁德时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鹏珈基金持有的力泰锂能 10.896%股权
(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发起股权收购要约,鹏珈基金与宁德时代于近日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鹏珈基金拟将其持有的力泰锂能 10.896%股份,以人
民币 10,133.62 万元转让给宁德时代。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受让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股权转让
标股权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受让该等股权,目标股权转让对价
为 10,133.6167 万元。
本次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目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
理局要求签署公司决议、章程修改等文件。
同意并确认,如因监管机构要求办理工商变更以缴纳税费为前提,受让方将为转
让方代缴相应税费,前述代缴税费在受让方支付第一期转让对价时予以扣除,即
受让方实际需向转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对价金额为第一期转让对价扣除已代
缴税费(如有)后的金额。
(二)协议转让
何部分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
盖章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由此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违约,违约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
任。
(四)变更和修改
(五)完整协议
方之间在此之前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
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应依赖并且无权依赖该等建议、陈
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或合同。
(六)生效及文本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鹏珈基金将不再持有力泰锂能的股权。本次交易将对
公司后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预计实现投资收益约 3,059.87
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
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