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111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下同)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
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
艳女士的担保、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信额度
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额
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各全资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费用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直接持有公司的44.23%股份。
司的2.96%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同时,谭平涛先生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康汇投资”)48.93%的财产份额,胡小艳女士持有康汇投资0.49%的财
产份额并担任康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通过康汇投资
间接控制公司481.5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6%。谭平涛先生及其配偶胡
小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5,464.8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5%,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
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且免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解决
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转,将对
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
五、2022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
司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38,000万元(不含本次)。截至2022年12月20日,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551.25万元;
均为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公司向实
际控制人支付工资薪酬及前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其他关联
交易。
六、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
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
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
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
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
司经营业务正常运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议案
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综合
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拟为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综合
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
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转,
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
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
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