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项目 交易对方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
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备置于本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
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
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
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或批准。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及
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
素。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与声明: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
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
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目 录
十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十六、交易标的最近 36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IPO 申请文件的情况 ... 6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祁连山、公司、上市公司 指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建 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城乡 指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集团 指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规院 指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公院 指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公院 指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南院 指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东北院 指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能源院 指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公局 指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局 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公局 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交建筑集团
四公局、中交建筑集团 指
有限公司
一航局 指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航局 指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航局 指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航局 指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路建 指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咨集团 指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养护集团 指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融建福州 指 中交融建(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智慧交通 指 中交(浙江)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数字交通 指 中交数字(西安)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济南科创 指 中交(济南)科技创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通置业 指 西安建通置业有限公司
壹号基金 指 北京中交路桥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交高科 指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 指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 指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祁连山建材控股 指 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
天山股份 指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拟置出资产承接方 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祁连山有限、祁连山水泥 指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置出资产的归集主体
置出资产、拟置出资产 指 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置入资产、 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
指
拟置入资产 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
标的公司、六家标的公司、六家
指 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
设计院
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拟置入资产交割
置入资产过渡期 指
日(含当日)
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拟置出资产交割
置出资产过渡期 指
日(含当日)
大华审字[2022]0017920 号《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指
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2)0215228 号的《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215229 号的《中
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2)0215232 号的《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拟置入资产审计报告》 指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215230 号的《中
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2)0215231 号的《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215233 号
的《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模拟合并审计报告》、《拟置 众环审字(2022)0215329 号的《拟置入资产模拟合并审
指
入资产模拟合并审计报告》 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2)0215328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
《备考审计报告》、《备考报告》指
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45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
《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
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4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涉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5 号的《甘肃祁连山
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项目涉及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6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指
(2022)第 1517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国市
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8 号的《甘肃祁连山
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项目涉及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 1519
号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指 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及发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
《托管协议》 指 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托管协议》
祁连山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
购买资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指
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持有的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
行股份购买资产
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
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指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组 包含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募集
指
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配套资金的整体交易方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5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重组若干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问题的规定》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监管问答》 指
监管要求(修订版)》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26 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预案、重组预案 指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指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重组报告书摘要、报告书摘要、
指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本报告书摘要
案)摘要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嘉源、法律顾问 指 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拟置入资产及上市公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备考报表审计机构
大华、拟置出资产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大华
天健兴业、评估机构、资产评估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
二、专业释义
为建设工程提供从投资决策到建设实施及运营维护全过
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活动,包括前期咨询、规划咨询、
工程咨询 指
科研开发、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工程管理及全过程咨询
等
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
过程,是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
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
工程设计 指
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一般包括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特殊情况时还可增加技
术设计阶段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工程总承包 指 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
造价负责
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在项目活动中运用专门的知识、
技能、仪器和方法,使项目能够实现设定目标的过程,是
项目管理 指
一种整体监测和管控,是全过程或分阶段的管理和服务过
程
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和
国民经济分析,对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
行的综合评价。基本任务是从技术经济角度进行全面的分
工程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指 析研究,进行方案论证和选择,对其投产后的经济效果进
行预测,对主要原材料的需求量、投资额、投资方式、资
金来源、经济效益等进行详细估算。达到预定的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务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
原则,选定设计方案、拟定施工方案,计算工程数量及主
初步设计、初设 指
要材料数量,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文字说明及图表资料的
活动,目的是基本确定设计方案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业务合同的要求,进一步对所审
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加以具体和深化,最
施工图设计、施设 指
终确定各项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
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活动
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
交工验收 指 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使
用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
竣工验收 指
目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
勘察 指 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编制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
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监理 指
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
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试验检测 指 规范、规程,对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
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项目前期 指 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前期进行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等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在 CAD
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
BIM 指
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
表达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或 Geo-
Information System,GIS)。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
GIS 指 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
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
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O”来源于英文 ORIGIN,指出行的出发地点,“D”来源
OD 指
于英文 DESTINATION,指出行的目的地
采用外接传感器的方式对结构物、道路及施工等待监测场
智能监测 指 景进行实时监测,同时将监测数据回传至后台数据库进行
显示,具备自动告警、报告自动生成等智能化功能
融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通过汇
集交通信息,使交通系统在区域、城市甚至更大的指智慧
智慧交通 指
交通时空范围具备感知、互联、分析、预测、控制等能力,
对交通建设、运行、管理提供支持的体系
隧道群 指 相邻隧道洞口间距小于一列旅客列车长度的一组隧道
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
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
全寿命周期、全生命周期 指
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
务
熟料 指 原料经搅拌成生料,煅烧后的熔块,为水泥的半成品
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
水泥 指 中或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坚固耐久,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
由胶凝材料(如水泥)、水和骨料等按适当比例配制,经
混合搅拌,硬化成型的一种人工石材以硅酸钙为主的硅酸
商品混凝土 指
盐水泥熟料,5%以下的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
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骨料 指 混凝土及砂浆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状材料
若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除特
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
分。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同时生效,如
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
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交易其他项均不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
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
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西
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
换。
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股权。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营
管理需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交易对方、祁连山有限已与天山股份
签署《托管协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
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40,179.9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
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二、重大资产置换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
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西
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
换。
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股权。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营
管理需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交易对方、祁连山有限已与天山股份
签署《托管协议》。
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为 1,043,042.98 万元。
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为 2,350,313.29 万元。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作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主体 评估值
公规院 100%股权 720,029.98
一公院 100%股权 618,326.70
二公院 100%股权 677,984.59
西南院 100%股权 227,852.40
东北院 100%股权 94,106.01
能源院 100%股权 12,013.61
合计 2,350,313.29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 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 作价 1,043,042.98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价
交易对方购买。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 1.00 元。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
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5 月 12
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0.71 9.64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60 个交易日 10.68 9.61
前 120 个交易日 10.52 9.47
经交易各方商议,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考虑,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价格为 10.6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
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也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 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 案》,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相应调整为 10.17 元/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
本 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 作价 1,043,042.98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价
交易对方购买。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0.17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预计为 1,285,418,199 股,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合计 1,285,418,199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交建将持有祁连山有限 8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
万元)。
(六)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
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在本次交易
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
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因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实现的盈利、或盈利以外其他原因导致净
资产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发生
的亏损、或亏损以外其他原因而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并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置入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由审计机构对置入
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交易对方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前述情况下所持标的股
权净资产未减少的交易对方不承担补偿义务,所持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净资产减少
了的交易对方为补偿义务人,各补偿义务人按照所持标的股权净资产减少值的比
例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各补偿义务人就其所持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应补偿的具体金额=(该净资
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各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合
计数)×交易对方合计应补偿现金。
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由审计机构对置
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指祁连山有限在本次资产置换的评估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的归
母净利润)在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前述安排具体按以下方式执行:
(1)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利润通过祁连山有限向上市公司分红
的方式由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派现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
若祁连山有限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不足,则届时通过其所属子公司逐级向
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式解决。
(2)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亏损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给予祁连
山有限足额补偿,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40,179.9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
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 340,179.93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额
一、提升科创能力项目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
运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
发项目
城市产业运营大数据应用技术
研发项目
绿色低碳及新能源技术研发能
力提升项目
装配化、工业化、智能化建造 4,000.00 3,000.00 一公院(注 3)
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8,050.00 4,650.00 二公院
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 3,200.00 2,500.00 一公院(注 4)
发中心建设项目 8,243.45 4,379.48 西南院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额
长大桥梁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
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高寒高海拔道路工程建养技术
研发项目
隧道与地下空间智能建设与韧
性提升研究项目
小计 246,942.05 164,556.93 -
二、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大型设计咨询企业管理数字化
提升项目
小计 57,005.80 35,681.00 -
三、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公规院总部建设生产能力提升
项目
中交一公院生产大楼项目 49,532.00 25,366.00 一公院
一公院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26,001.80 26,000.00 一公院
西南市政院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8,046.00 4,251.00 西南院
小计 135,404.80 106,942.00 -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3,000.00 上市公司
小计 33,000.00 -
合计 472,352.65 340,179.93 -
注 1: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运管技术中心研发项目”
注 2:公规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公规院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发项目”
注 3: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建造平台与技术研发项目”
注 4: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中心研发项目”
注 5: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大型设计咨询企业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可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上
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
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
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拟置出资产与拟置入资产评估作价
(一)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天健兴业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出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采取了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
作为评估结论。
根据天健兴业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天兴评报字
(2022)第 1545 号《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31 日,
拟置出资产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68,231.49 万元,评估价值为
值为 139,526.8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9,526.81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828,704.68 万元,评估后的净资产为 1,043,042.98 万元,增值额为
价值为 990,328.02 万元,评估增值 161,623.34 万元,增值率为 19.50%。
基于前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最终作价
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
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
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为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了逐个评估,最终均采取了收益
法下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根据天健兴业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拟置入资产
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31 日,拟置入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的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最终选取的 资产评估报
拟置入资产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结果
评估方式 告(文号)
天兴评报字
公规院
天兴评报字
一公院
天兴评报字
二公院
天兴评报字
西南院
天兴评报字
东北院
天兴评报字
能源院
合计 1,188,541.39 2,350,313.29 收益法 2,350,313.29 -
基于前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最终作价
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
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
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本次交易的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
(一)业绩承诺资产及作价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业绩承诺方
需要对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
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中有如下公
司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拟置入资产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公司
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交(邹平)投资发展有
公规院
限公司、中交(济南)生态绿化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众合公路改建养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交一公院(深圳)
一公院
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院 -
西南院 四川中交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东北院 监利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能源院 -
因此,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确认本次业绩承诺资产的范围及作价如下:
交易作价(万
业绩承诺资产 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元)
剔除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交(邹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济南)
公规院业绩承诺资产 693,660.18
生态绿化投资有限公司后的全部资产负债
(合并口径)
剔除西安众合公路改建养护工程技术有限公
一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司、中交一公院(深圳)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 616,071.00
司后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二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二公院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677,984.59
剔除四川中交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后的全部
西南院业绩承诺资产 226,208.15
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剔除监利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后的全部资产
东北院业绩承诺资产 87,648.95
负债(合并口径)
能源院业绩承诺资产 能源院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12,013.61
(二)业绩承诺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重组的业绩承
诺期间为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交割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置入资产交割日当
年度)。如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于 2023 年交割,则置入资产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诺期间为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如置入资产交割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
绩承诺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三个会计年度。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天健兴业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拟置入资产
评估报告》,于 2023 至 2026 年,各项业绩承诺资产预计实现如下净利润(是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置入资产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公规院业绩承诺资产 46,409.95 49,787.29 52,410.73 54,481.36
中国交建 一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43,022.48 42,761.39 43,925.73 43,982.40
二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43,489.74 45,516.16 47,505.04 49,281.19
西南院业绩承诺资产 12,726.93 13,722.90 14,726.88 14,748.71
中国城乡 东北院业绩承诺资产 5,663.56 6,513.09 7,574.73 8,029.21
能源院业绩承诺资产 772.98 1,004.73 1,030.08 1,051.84
根据上述预测净利润,交易对方承诺每项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实现
如下业绩指标(以下简称“承诺业绩指标”):
每项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业绩承诺
资产经审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不低于当年年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计预测净利润(当年年末累计预测净利润是
指业绩承诺期间相应年度预测净利润累计之和),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承诺净利润
项目 业绩承诺资产
年交割 资产
的承诺 一公院业绩承诺
净利润 资产
二公院业绩承诺
资产
西南院业绩承诺
资产
东北院业绩承诺
资产
能源院业绩承诺
资产
公规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49,787.29 102,198.02 156,679.38
资产
一公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42,761.39 86,687.11 130,669.51
资产
不适用 45,516.16 93,021.20 142,302.39
年交割 资产
承诺净 西南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13,722.90 28,449.78 43,198.48
利润 资产
东北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6,513.09 14,087.82 22,117.03
资产
能源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1,004.73 2,034.81 3,086.65
资产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审计机构对各业绩承
诺资产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审核,分别计算每一项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如任何一项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
上述承诺业绩指标,则持有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方需根据《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约定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对祁连山进行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
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交易对方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交易对方应优先以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向上市公司补
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偿。
(2)业绩承诺期间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及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际净利润)÷业
绩承诺期间内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总和×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截至当期期末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
资产累计已补偿金额
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重组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交易对方持有的多项业绩承诺资产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则交易对方当期
合计应补偿金额、当期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分别为,未达标业绩承诺资产按照上
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之和、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之和。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
量(调整后)=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
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上市公司。
(3)若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
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重组的每股
发行价格。
(4)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截至任一承诺年度年末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
承诺期间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年度年末在业绩承诺期间的累计承诺
净利润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
股份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抵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
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1 股的方式进行处
理。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将对每一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分别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上市公司应聘请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专项审核
意见。如业绩承诺期间某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每股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
已补偿现金,则交易对方应当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
体补偿安排如下:
另需补偿的金额=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已就该项业绩
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已补偿金额。
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重
组中取得的交易对价减去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可比口径评估价值,并扣除业绩
承诺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另需补偿的金额÷本次重组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调整后)=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上市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
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应优先以股份另行补偿,如果交易对方于本次重组中认购的股份不
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交易对方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就其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因上述未实现承诺
业绩指标或期末发生减值等情形而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的,应
分别进行计算并独立承担责任,交易对方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中国交建和中国
城乡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合计分别不超过中国交建和中国城
乡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重组中享有的交易对价。
具体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之“三、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交建,实际控制人将变
更为中交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此外,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
出资产经营管理要求,委托天山股份对置出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因此,本次重大
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数据、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拟置入
资产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
标计算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
股权、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和能源院 100%股权。根据《拟置入
资产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拟置入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59,081.19 2,552,692.77 2,350,313.29 2,552,692.77 220.23%
净资产额 824,077.08 1,089,173.36 2,350,313.29 2,350,313.29 285.21%
营业收入 767,253.76 1,294,264.79 - 1,294,264.79 168.69%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根据《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及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
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拟置出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59,081.19 1,115,146.66 1,043,042.98 1,115,146.66 96.21%
净资产额 824,077.08 745,603.89 1,043,042.98 1,043,042.98 126.57%
营业收入 767,253.76 767,071.27 - 767,071.27 99.98%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
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基于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
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建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交建,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将持有上市公司 53.88%的股权,中国
城乡将持有上市公司 8.47%的股权,中交集团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62.35%的股
权。
根据上市公司、拟置入资产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拟置入资产资产总
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资产净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高于 100%,且上市公司为购买标的资产发行的股份
占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亦超过 100%,达
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单位:万元、万股
计算指标
拟置入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59,081.19 2,552,692.77 2,350,313.29 2,552,692.77 220.23%
净资产额 824,077.08 1,089,173.36 2,350,313.29 2,350,313.29 285.21%
营业收入 767,253.76 1,294,264.79 - 1,294,264.79 168.69%
股数 77,629.03 128,541.82 - 128,541.82 165.58%
十、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原则性同意;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过分拆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的相关议案;
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建议;
人免于发出要约;
审议通过分拆子公司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
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
审批风险。
十一、本次重组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776,290,282 股。本次交易中,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该差
额合计 1,307,270.31 万元,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1,285,418,199 股(不考虑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至 2,061,708,481 股。为便于测算,假设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报
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32,887,084 股,则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股比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序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祁连山建材
控股
配募融资发
行对象
其他公众股
东
总股本 776,290,282 100.00% 2,061,708,481 100.00% 2,294,595,565 100.00%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1,285,418,19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2.35%,中国交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中交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研究、开发、制造、
销售,目前已经形成兰州、永登、天水、甘谷、平凉、成县、漳县、文县、陇南、
嘉峪关、古浪、夏河、张掖、定西及青海湟中、民和、西藏等 17 家水泥生产基
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退出水泥行业,未来将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业
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将成
为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 1,321,900.89 2,655,817.12 1,159,081.19 2,640,271.94
归母净资产 853,441.07 888,797.17 824,077.08 1,168,336.95
营业收入 293,741.66 425,332.51 767,253.76 1,303,416.89
利润总额 40,915.68 45,907.65 121,377.77 173,513.22
归母净利润 28,733.32 36,986.97 94,751.93 144,738.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8 1.22 0.70
标 的公 司基 本每 股收
不适用 0.29 不适用 1.13
益(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3.43% 3.60% 11.50% 12.39%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标
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行在外
普通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已置出,但原股本却无法置出,
导致 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70 元/股、0.18 元/股,
较交易前有所下降,存在即期摊薄的情况。如剔除上市公司股本无法置出的影响,
仅考虑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行在外普通股,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标的
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1.13 元/股、0.29 元/股,更能真实反映出标的公司的盈利能
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入利润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增长前景较
好的业务,从中长期看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潜力,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也将采取有效措施填补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具体请参见本节“十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
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关于提供资料真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实性、准确性和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完整性的声明与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函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
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
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该等资产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
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为。
本次置出资产转移的任何质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
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
祁连山
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
关于置出资产权 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属情况的说明 4、本公司确认拟置出资产在本次重组各方约定的期限
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并承诺本次重组
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交易对方的要求
及时进行置出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
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
承担。
债权人同意或债务人通知的程序,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
法,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责任。
申请股票停牌。本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
关于本次重组采
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
取的保密措施及
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
保密制度的说明
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组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中对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
大遗漏;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尚未解除的情形;
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规 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
行为的声明与承 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诺函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
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通知、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等情形;
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
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
公司于报告期(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关于房地产业务 日)内未从事房地产业务,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地、
专项自查相关事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
项的承诺函 调查的情形。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房地
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祁连山和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
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
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
印件与原件相符。
关于提供资料真
实、准确和完整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的声明与承诺函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
中国建材、中国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建材集团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关于无违法违规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十二个
行为的声明与承
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
诺函
信行为。
自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关于本次重组前 市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
所持股份锁定期 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的承诺函 3、若本公司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对甘肃祁连 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
山水泥集团股份 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有限公司重大资 性同意本次重组。
产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
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
件与原件相符。
关于提供资料真
实性、准确性和 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人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完整性的声明与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承诺函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
祁连山全体董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事、监事、高级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管理人员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大遗漏;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尚未解除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规
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行为的声明与承
告的情形;
诺函
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
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
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通知、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书等情形;
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
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若本
关于自本次重组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复牌之日起至实 计划。
施完毕期间股份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
减持计划的说明 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于报告期(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内未从事房地产业务,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地、捂盘
惜售、哄抬房价的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
关于房地产业务 查的情形。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甘
专项自查相关事 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项的承诺函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房地产业
务专项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
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祁连山和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关于本次重组摊
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祁连山董事、高 薄即期回报采取
级管理人员 填补措施的承诺 6、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
函 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上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祁连山及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中国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
建材及其董事、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监事、高级管理 关于不存在不得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人员,祁连山建 参与任何上市公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
材控股及其董 司重大资产重组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事、监事、高级 情形的声明
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人员,中国
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材集团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制了相关敏感
信息的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本公司及
本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关于本次重组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
员相关信息,并向上市公司提交。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本
保密制度的说明
次重组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
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
关于自本次重组 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复牌之日起至实
中国建材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
施完毕期间股份
减持计划的说明 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祁连山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即 2019 年 1 月
何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质,亦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
关于甘肃祁连山 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
水泥集团股份有 案)调查的情形。若祁连山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
限公司房地产业 《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务专项自查相关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房地产业务
事项的承诺函 专项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祁连山和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重组前
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祁连山建材控股 所持股份锁定期
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市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自本次重组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
复牌之日起至实 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施完毕期间无股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
份减持计划的说 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
明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对甘肃祁连
山水泥集团股份 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
有限公司重大资 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
产重组的原则性 性同意本次重组。
意见
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本公
司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关于认购股份锁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若由
定的承诺 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中国交建、中国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城乡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
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办理。
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关于所提供信息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真实、准确、完整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之承诺函
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
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
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印件与原件相符。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对标
的资产有完整的所有权。
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
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不
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约定,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
关于标的资产权 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前述
属情况的说明 状态持续至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重组
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碍,并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
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
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
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
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
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
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关于本次交易采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
取的保密措施及 重组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保密制度的说明
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
本公司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本次重
组相关信息。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连山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着有利于祁连山发展
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
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业务合并、
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注入祁连山的
关于避免同业竞 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争的承诺函
前,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祁连山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股权关
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祁连山利益的事
项,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
送,不从事任何损害祁连山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
减少与祁连山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
交易。
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与祁连山及其下属公司所发生
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祁
连山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祁连山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关于规范关联交 山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
易的承诺函 损害祁连山及祁连山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等法律法规以及祁连山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
非法占用祁连山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祁连山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控制的其他企业(祁连山及其子公司除外),本公司将
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
范与祁连山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
务。
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祁连山的控股股东将按照
法律、法规及祁连山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
用本公司控股股东身份影响祁连山的独立性,保持祁连
山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具体如下:
(一)保证祁连山资产独立完整
系明确,祁连山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企事业单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的情形。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保证祁连山人员独立
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企业。
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会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
祁连山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
关于保持上市公 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
司独立性的承诺 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
函
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祁连山的财务独立
体系。
行账户。
事业单位兼职。
连山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祁连山业务独立
立,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活动进行干预。
(五)保证祁连山机构独立
主地运作。
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本次重组摊
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薄即期回报采取
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补充承诺;
函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
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和安排。若未来本公司质押对价
关于质押对价股
股份,则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
份相关事项的承
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
诺函
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
定;
任何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的拟置入资产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
关于房地产业务 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自查相关事 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
项的承诺函 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关于不存在不得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中国交建及全体 参与任何上市公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
董事、监事及高 司重大资产重组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级管理人员,中 情形的声明
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城乡及全体董 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于最近五年未
受处罚和无不诚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信情况的承诺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关于无违法违规 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行为的声明与承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诺函 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收到过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
作为公规院、一公院及二公院(以下合称“标的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针对标的
公司所涉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就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
位”)的部分分支机构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事宜,本公
司承诺:若因该分支机构吊销后未及时清算、注销导致
成员单位被追究责任、承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依法确
定该等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后,全额承担并向成员单位
以足额现金进行补偿。
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中,部分存在
中国交建
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土地权属证书尚未更名、土地性
质尚未从划拨变更为作价入股等问题。如成员单位因前
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
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
关于重组标的公 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司相关事项的承
诺函 二公院下属子公司中交和美环境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美公司”)存在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并
且在水田、旱地上种植林木以及修建道路的情形。如和
美公司因前述土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
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
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和美公
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使用前述土地所产
生的经济损失不在本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
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部分存在
自建无证房屋问题。如成员单位因自建无证房屋未取得
产权证导致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拆除、变更用途、停止生
产并/或行政处罚等或被第三方索赔,本公司将承担因此
对成员单位、祁连山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成员单
位经营不受该事项影响。
成员单位租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中,部分存在出租方尚
未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其有权处分该等租赁房屋的证
明文件、尚未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导致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
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租赁房屋
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部分成员单位正在办理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及
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
书、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等)的申请、续展。如成员单位
因未能及时办理前述手续而无法开展业务或被政府主
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
或须进行经济赔偿。
部分成员单位在申请办理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
及许可时,存在部分专业资质人员非成员单位的员工的
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
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
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一公院为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因历
史原因,现无法与债权人联系沟通该等担保解除事项。
若债权人主张该等担保对应的主债权,本公司将积极协
调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债务;若中交西安筑
路机械有限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本公司将实际承担
担保责任。
二公院为贵州中交和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
交兴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及贵州中交福和高速公
路发展有限公司在以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为牵头
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在内的银团借款提供了担保,本公司
将积极协调尽快解除该等担保,若因该等担保未解除导
致二公院须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中国交建将按照二公
院承担保证责任的实际金额对二公院进行补偿。
关于本公司、中交阿尔及利亚办事处、中国港湾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总部)及阿尔及利亚公司、一公院与 Alab
Al-Khair Ibn Mohammed、Zaouz Zuber Ibn Ali、Tabah
Fatih Ibn Al Khader、Alab Mohamed Ibn Al-Saeed、Saidani
Eid Ibn Saleh 的合同纠纷一案,若一公院因该纠纷而产
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
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与成员单位存在部分
非经营性往来尚未完成清理的事项,本公司将尽快完成
上述资金占用的清理,并保证在本次重组交割时及本次
重组完成后不存在祁连山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
非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部分成员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员工不愿意异地缴
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原因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被政
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
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
济补偿或赔偿。
部分成员单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若相关单位因股权
代持事项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
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作为西南院、东北院及能源院(以下合称“标的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针对标的
公司所涉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就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
位”)的部分分支机构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事宜,本公
司承诺:若因该分支机构吊销后未及时清算、注销导致
成员单位被追究责任、承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依法确
定该等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后,全额承担并向成员单位
以足额现金进行补偿。
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中,部分存在
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土地权属证书尚未更名、土地被
查封、正在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的程序等问题。如
成员单位因该等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已
关于重组标的公 计提之外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或被法院裁定执行
中国城乡 司相关事项的承 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
诺函 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部分存在
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房屋权属证
书尚未更名、房屋系通过股东出资取得但尚未完成过
户、房屋被查封等问题。如成员单位因该等房屋建筑物
的前述问题导致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拆除、变更用途、停
止生产并/或行政处罚等或被第三方索赔,本公司将承担
因此对成员单位、祁连山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成
员单位的经营不受该事项影响。
成员单位租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中,部分存在出租方尚
未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其有权处分该等租赁房屋的证
明文件、尚未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
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导致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
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租赁房屋
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部分成员单位在申请办理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
及许可时,存在部分专业资质人员非成员单位的员工的
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
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
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部分成员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员工不愿意异地缴
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原因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被政
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
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
济补偿或赔偿。
关于无违法违规 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行为的声明与承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
诺函 所的公开谴责。
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
减少与祁连山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
交易。
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与祁连山及其下属公司所发生
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祁
连山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祁连山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中交集团
关于规范关联交 山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
易的承诺函 损害祁连山及祁连山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等法律法规以及祁连山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
非法占用祁连山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祁连山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控制的其他企业(祁连山及其子公司除外),本公司将
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
范与祁连山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
务。
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一)保证祁连山资产独立完整
系明确,祁连山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企事业单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的情形。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保证祁连山人员独立
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企业。
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
事业单位领薪。
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祁连山的财务独立
关于保持上市公 1、保证祁连山具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
司独立性的承诺 体系。
函
行账户。
事业单位兼职。
连山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祁连山业务独立
立,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活动进行干预。
(五)保证祁连山机构独立
主地运作。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连山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着有利于祁连山发展
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
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业务合并、
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符合注入祁连山的
关于避免同业竞 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争的承诺函
前,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祁连山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股权关
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祁连山利益的事
项,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
送,不从事任何损害祁连山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本次重组摊
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薄即期回报采取
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补充承诺。
函
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
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1)改制时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缺失
《关于一公院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中交第一公路勘
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院”)的改制方
案。2006 年 9 月 20 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编号为中发评报字[2006]第 153 号的《中交第一公路
勘察设计研究院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目前,
关于标的公司历 一公院改制时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缺失。
史沿革的确认函
(2)1992 年 5 月增资,评估文件缺失
告》,申请变更为注册资金 3255.48 万元。1992 年 5 月
年 5 月 6 日,武汉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企业法人登记审
验注册资金报告书》((审)字 000756 号),验证截止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金为 640.28 万元,固定资金包括房屋和设备等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资涉及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缺失。
(1)1999 年 4 月增资,相关批复文件缺失
万元变更为 2,842.8 万元。本次增资涉及的主管部门批
复文件、股东决议文件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件缺失。
(2)2000 年 10 月增资,相关批复文件缺失
基金、国拨资金转为国家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由
门批复文件、股东决议文件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件缺
失。
(3)2002 年 11 月减资,相关批复文件缺失
东北院进行第一次减资,
注册资本由 3,482
万元减少至 3,182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
发《财政部关于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和建设部
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资产财务指标的通知》(财企
﹝2022﹞197 号),要求依据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吉林
分公司审计的东北院的国家资本金 3,182.21 万元调整有
关账务。本次减资涉及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股东决议
文件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件缺失。
就前述事项,本公司确认如下:
(1)本公司认可一公院改制事项,一公院改制不存在造
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国有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形。
(2)二公院、东北院成为本公司下属单位后,前述事项
所涉及的国有股权变动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国有股
东利益受损的情形。
(3)一公院、二公院及东北院目前的国有产权已在本公
司登记,一公院注册资本为 85,565.3261 万元人民币,
二公院注册资本为 87,158.33 万元人民币,东北院注册
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中国城
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北院 100%股权,股权权属
清晰。
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关于不存在不得
中交集团及全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参与任何上市公
董事、监事、高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
司重大资产重组
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情形的声明
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院、二公院、 关于提供信息真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公规院、西南院、 实、准确、完整的 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东北院、能源院 声明与承诺函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
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
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
印件与原件相符。
十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已出具《关于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意见如下: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
意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已出具《关于对甘肃祁连山水
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意见如下:本次重组将有利
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已出具《关于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意见如下: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
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综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原则性同意本次重
组,对本次重组无异议。
十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关于股份
减持的说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的说明,自本次重组
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不存在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以切实按照《证券法》、
《重
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
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与本次和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
作出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后续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也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需遵守
股份锁定承诺,请详见本报告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具体方案”之“(六)锁定期安排”及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五)锁定期安排”。
(六)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
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此外,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等中介机构,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
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2022 年 1-5 月财务数据以及中审众环出具
的《备考审计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
财务数据如下(不含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日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 1,321,900.89 2,655,817.12 1,159,081.19 2,640,271.94
归母净资产 853,441.07 888,797.17 824,077.08 1,168,336.95
营业收入 293,741.66 425,332.51 767,253.76 1,303,416.89
利润总额 40,915.68 45,907.65 121,377.77 173,513.22
归母净利润 28,733.32 36,986.97 94,751.93 144,738.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8 1.22 0.70
标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不适用 0.29 不适用 1.13
(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3.43% 3.60% 11.50% 12.39%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标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
行在外普通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已置出,但原股本却无法置出,
导致 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70 元/股、0.18 元/股,
较交易前有所下降,存在即期摊薄的情况。如剔除上市公司股本无法置出的影响,
仅考虑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行在外普通股,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标的
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1.13 元/股、0.29 元/股,更能真实反映出标的公司的盈利能
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入利润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增长前景较
好的业务,从中长期看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潜力,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六家标的公司未来净利润规模显著提升、盈利能力稳步增长。
根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协议,六家标的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万元、167,173.17 万元、171,574.71 万元,与交易前相比,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规
模显著提升,盈利能力也将稳步增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公规院 46,409.95 49,787.29 52,410.73 54,481.36
一公院 43,022.48 42,761.39 43,925.73 43,982.40
二公院 43,489.74 45,516.16 47,505.04 49,281.19
西南院 12,726.93 13,722.90 14,726.88 14,748.71
东北院 5,663.56 6,513.09 7,574.73 8,029.21
能源院 772.98 1,004.73 1,030.08 1,051.84
合计 152,085.65 159,305.56 167,173.17 171,574.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77 0.81 0.83
标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8 1.24 1.30 1.33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标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
行在外普通股
其二,除六家标的公司外,中交集团部分下属企业也存在从事少量公路、市
政设计业务的情况,中交集团已作出承诺,将通过资产重组、业务合并调整或其
他合法方式,推进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将有利于进一步
做大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规模、提升盈利能力。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中
交集团下属企业从事公路、市政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197,408.47 万元、197,073.94
万元、194,759.40 万元、64,562.25 万元,该等资产和业务情况请参见重组报告书
之“第十三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
况”。
其三,除本次首次上市的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外,中交集团旗下还包括水规
院、一航院、二航院、三航院、四航院在内的水运港航设计业务,同时亦在积极
研究发展建筑、新能源等增量设计领域。未来将根据中交集团的战略规划,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将通过资产重组、业务整合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推
进增量领域的设计业务注入或并入上市公司,不断扩充上市公司的设计行业领域,
将有利于继续扩大上市公司的营收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和盈利潜力,有利于充分
维护和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若拟置入资产不能
产生预期的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降低。因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取的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
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加快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稳步提升经营效益
除本次首次上市的公路、市政设计业务外,中交集团旗下还包括水规院、一
航院、二航院、三航院、四航院在内的水运港航设计业务,同时亦在积极研究发
展建筑、新能源等增量设计领域。公司未来将根据中交集团的战略规划,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将通过资产重组、业务整合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推进
增量领域的设计业务注入或并入上市公司,不断扩充上市公司的设计行业领域,
将有利于继续扩大上市公司的营收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充分
维护和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监事能够充分行使各自权利,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
度保障。同时,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各项业务的运营效率,提高资产
运营能力。公司将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效益升、工资升,效益降、工
资降”原则,深入实施分类考核和差异化分配,积极探索员工持股、期权激励、
股权分红等实施方案。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科创能力项目、提升管理能力项目、提升生产能
力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将有助
于公司持续提升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标的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
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标的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随着项目顺利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提升,有助
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的通知》、
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入利润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
增长前景较好的业务,从中长期看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
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益;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
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拟置入资产股东中国交建、中国城乡及其实际控制人中交集团承诺如下: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十六、交易标的最近 36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IPO 申请文件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未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过
IPO 申请文件。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
立,具有保荐人资格。
十八、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及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说明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调整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将其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
建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
属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
资产置换。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
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重大资产置换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
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
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
产置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的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证监会公告[2020]53 号)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
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
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
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 20%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
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
少的交易标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
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
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
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
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由祁连山本部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
部资产及负债调整为祁连山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减
少的置出资产对应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原置出资产范围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
均不超过 20%,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原置出资产总计
①
本次调整减少资
产总计②
②/① 4.90% 5.14% 0.91% 3.79% 8.67% 0.02%
注:交易作价不适用。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本次调整减少的拟置出资产占原拟置出资产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的比例未超过 20%,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或取消的风险;
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
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意投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的
正式方案、联交所批准中国交建分拆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等,具体请见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的决策过
程和审批情况”,相关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
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风险
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
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
但由于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
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
估结果可能发生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募集配套资金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如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则不足部分将
由上市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
会核准,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
完善交易方案。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建材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3%股权,通过
祁连山建材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1.80%股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6.73%股权,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中国
交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
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关注。
(七)拟置入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各方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本次交易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拟置入资产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为参考,并签署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对最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标的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
相对优势地位,但随着业务向全国各区域不断渗透,以及新的设计咨询企业不断
进入该领域,或者标的公司服务无法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届时标的公司将面临更
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业务拓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面临盈利水平波动甚至下
降的风险。若未来拟置入资产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
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敬请投资者关注。
(八)后续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研究、开发、制造、
销售。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退出水泥行业,未来将从事工程设计咨询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将成为上
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从业务模式和经营特点的角度来看,本公司和标的公司在公司治
理结构、人员储备、经营管控、客户资源、运营经验技术以及业务制度管理等方
面存在较大差异,尚需进行一定的整合工作。后续整合工作如无法顺利完成,则
可能会对本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和股东造
成一定损失。
为了应对后续转型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风险:
产、 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合计划和管理控制措施,包括
加强标的公司在生产流程、财务流程、资产管理、人员资源配置的管理与控制。
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将标的公司的内部管理、财务核算纳入到上市公司统一
的管理系统中,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等。
大力推进企业间文化融合,提升各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经验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努力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多元化经营风险,实现股东价
值最大化。
上述措施的实施,将有效防范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的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各
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九)交易标的权属风险
本次置入资产为中国交建所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
公院 100%股权以及中国城乡所持有的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
源院 100%股权,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
书摘要签署日,该等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也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但若因某种原因或事项导致其所持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股权存在上述权利限制、
或存在上述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则可能为本次重组带来潜在
不利影响和风险。
(十)重组相关的税务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严格按照《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
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文)及配套文件的要求进行处
理,应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求。但如税务主管部门不认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
理,则本次重组交易将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
二、与拟置入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拟置入资产所属的工程设计咨询行业的发展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影响较大,
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政策具有较强关联性。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政
策出现较大波动,特别是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大幅度变动和公路、市政等领
域的投资结构大规模调整将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随着中国经济
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换为中高速增长,增长动力从投资驱动为主
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增速存在逐步回落的可能,
对标的公司产品的整体需求也将降低,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政府对产业的投资规划、使用状况和扩张需求的预期变化等会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的审批趋紧,将对项
目前期工作进度产生影响。若未来相关行业政策继续收紧,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将延长项目进展周期,从而影响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进度。
标的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的行业为交通、市政、建筑、环境等基础设
施建设行业,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单位。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和城镇
化建设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大,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单位的固定资产投
资一直保持着较大规模并不断增长,形成了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行业稳定且日益扩
大的客户群体。但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受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
未来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获得西部大开发企业认证,均适用于
企业认证的相关要求,或是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持续享受相关优惠
政策,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工程设计咨询行业市场虽然庞大,但受到资质等级、经营业绩、专业注册人
员规模、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等诸多因素影响。随着行业资质管理改革的深入,
行业市场化进程将进一步推进。同时,随着业务形态的变革、行业边界的逐渐模
糊,跨行业及上下游业务企业都有机会加入市场竞争,标的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
包括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等。目前的行业竞争格
局为:少数资质等级高、人员规模大、业绩记录良好、行业经验丰富的大型工程
设计咨询公司占据领先地位。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标的公司在同行业中处
于相对优势地位,但随着业务向全国各区域不断渗透,以及新的设计咨询企业不
断进入该领域,标的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业务拓展将面临更大
的挑战,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标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考虑了市场现状及发展
前景、行业竞争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业务的开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因此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虽然
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项
目逐步实施,项目回收期较长,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市场
竞争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的
差异。
在国家政策倡导发展智慧交通,并且大力推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与交
通行业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标的公司自研交通大数据相关的核心技术,将业务
延伸到大数据软件及智慧交通业务领域,并以大数据技术来提升传统业务的服务
能力,实现新旧业务的融合。考虑到客户对城市交通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
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持续深化新兴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的应用水平,在产品内容和
服务能力上进行持续创新,则将影响到标的公司业务竞争力,对经营效益产生不
利影响。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并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
业务,由于项目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运行效率,客户对服务水平要求较高。随着
客户需求重点从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转向存量设施的精细化运营提升,客户
在智慧交通领域不断提出了新的需求。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特
别是在智慧交通等新的业务领域保持竞争优势,将面临无法持续满足市场需求,
从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标的公司采用主管部门批复等外部证据作为收入确认的节点,基础设施建设
行业普遍存在年初制定预算签订合同,下半年集中批复和付款的情况,因此标的
公司的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收入通常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
或季度的数据推测全年盈利状况。
标的公司项目进度与项目工期密切相关。如果项目工期延长,标的公司的服
务也将随之延长。由于标的公司员工薪酬等成本较为固定,如项目延期后标的公
司无法就延长的工期获得业主的额外补偿,工程延期将直接影响到标的公司当期
的盈利水平。
(国务院令第 279 号),设计单位依法对建设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负责。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的勘察设计业务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
重要前期工作,其设计质量是整个工程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标的公司虽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按照相关合同的要求以及现行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规定向客户提供符合质量、规格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设计产品,但产品质
量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若标的公司的设计产品出现结构设计不合理、材料设
备选择不当、设计深度不够等产品质量缺陷,可能使标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影
响声誉,从而对业务开展产生直接影响。
目前,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但原有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对
当地企业在各方面扶持的情况依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近年来,虽然工程设计招
投标制度开始广泛推行,但仍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我国工程设计咨询行业一定程
度上存在“条块分割、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的现象,这为标的公司开拓市场增加
了一定难度。尽管标的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发拓展力度,但工程设计咨询市场竞
争环境日益激烈,加之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还未能完全消除,可能会对标的公司
在相关行业和区域的业务开展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在开展勘察设计、试验检测、监理等业务的过程中,部分工作需要
在野外、施工工地等环境下进行。若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标
的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和措施来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仍存在外业工作
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权属证书尚未更名、部分
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或尚未更名的情形,此外亦涉及部分租赁瑕疵土地、房屋
的情形。中国交建、中国城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
公司土地、房产瑕疵事项因前述问题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
须进行经济赔偿,将承担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上述相关瑕疵
情况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然存在无法如期完
善权属的不确定性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逐渐常态化,但疫情频频反复,对标的公司项目
的进度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标的公司及其客户和供应商正常经营。世界
其他国家疫情形势也依然严峻,海外业务拓展难度增加。
(三)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聚集了一大批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专业
人才,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经营体系。但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种类的拓展和分支机构
的设立,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加之标的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商业
竞争环境持续变化,标的公司的资源整合、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开拓、管
理体制、激励考核等方面的能力也将面临新的挑战。标的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
模式等如不能跟上标的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将给标的
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工程咨询服务是高技术服务,属于技术、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在勘察设计、
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招标服务、工程造价等方面具有专业资格及项目经验的人
才。经过多年的发展,标的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但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流失,将给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对于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企业,人工成本是标的公司的主要支出。人员
工资的变化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有着重大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
展,标的公司的人力成本也在持续增加,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增长的趋势。如果标
的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提升服务价格或提高管理效率,人力成本上升将会导致毛利
率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提供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建设工程的项目设计与咨询、可行性
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诸多环节,需要不同业务部门、人员、
企业相互协同。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张,项目信息传递、工作协调、进
度把控等事项或将面临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进展与规划不符,产生管理风
险。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占勘察设计等主营业务的一定比重。关联交易
在发生时有其必要性,且大多以招标方式获得,由于行业和市场的发展现状,此
类关联交易仍将继续发生。
标的公司在《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若标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不足,运作不够规范,控股股东仍旧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对标的公司及股东造成影
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和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等。因部分客户资金到
位较慢、工程结算流程较长,标的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回款和资金周转压力。部
分客户也可能因国家政策、宏观调控或自身经营不善出现拖延结算、支付滞后的
情况,导致标的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者发生坏账,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造成不利影响,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在标的公司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客户通常根据标的公司提
交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设计成果是否通过审查批准等情况确定支付
合同约定的进度款项,而在提交设计成果前,标的公司需支付相关人员工资以及
采购等款项。此外,标的公司客户通常会预留一定比例的合同金额作为项目质量
保证金或后续服务费用。客户进度款项的支付滞后于标的公司支付的相关款项,
且上述情况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而加剧。因此,标的公司存在客户延迟付款从而
影响现金流量的风险。
目前,我国地方交通领域的项目大多以中央和地方组合的形式进行投资建设。
随着国家货币政策的逐渐紧缩、银行资金的不断收紧以及利率的不断上调,地方
融资平台债务将面临较大压力,且持续融资能力可能有所降低,因而支付能力存
在下降的风险。在这一背景下,以地方政府或其下属投资公司为主要客户的标的
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质量有所下降的风险。
三、与拟置出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拟置出资产交割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流程较繁琐,若拟置出资产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存在难
以变更或转移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交割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重组的整合风险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主业为工程设计咨询业务,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
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和
能源院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后,上市公司可能在战略和管理协同、业务整合、
人员优化、机构和制度统一等方面面临一些问题。并且,上市公司的组织管理机
制如无法满足重组后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未能顺利实现各标的公司的经
营管理协同发展。
上市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实现也将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上市公司与
各标的公司之间面临一定的业务整合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利
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
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需要
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
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
为此,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
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
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
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摘要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
“将
会”、 “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
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上市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
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
因此,本报告书摘要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上市公司对未来计划、
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重组报告书及本
报告书摘要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
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陆续颁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 号)、《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等政策,着力
优化资本市场环境,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
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
资。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鼓励上
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
做强。
根据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
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我国目前正处
于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良好机遇期,具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有利政策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
景目标纲要》,建设交通强国,在党和国家的事业大局中既关乎当前,又影响长
远。发挥好设计板块在建设交通强国中的业务引领、价值创造、创新动力和人才
高地作用,对于全面推动交通运输发展从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
支撑国家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
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的工程设计咨询行业集中度并不高,仍存在一定的区域、行业和
专业壁垒,单个企业市场份额不高,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规
模化企业。同时,我国工程设计咨询行业在设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内容、设
计深度和广度上与国际先进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企业相比整体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未来的行业态势将逐步向专业化、一体化、综合化方向转型。在此背景下,上市
公司拟与中国交建下属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与中国城乡下属西南院、东北院
和能源院进行重组,打造设计咨询专业化上市平台,整合内外资源、提升品牌价
值,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资发改革〔2016〕243 号)
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的通知》
批复同意“两材重组”,并明确要求“在实施业务整合过程中同步推进上市公司
整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要求,
“两材重组”按照三步走方案,现已完成第
一阶段中国建材集团层面的重组和第二阶段中国建材的重组,第三阶段业务板块
的重组已开始进行。其中,水泥业务板块在 2021 年完成天山股份第一阶段重组
的基础上,已启动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资产的整合,本次为对祁连
山水泥资产的整合。
自 2016 年以来,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去产能纲领性文件指引下,水泥行业
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明确提出通过联合重组压减过剩产能。习
近平总书记也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去产能、
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
现供需动态平衡。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
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
业〔2021〕1464 号),并配套发布《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
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国家对
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对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水泥行业深度整合,优质资源兼并重组,推动产能集聚和升级成为趋势。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央企业重
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
调整的意见》,指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对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目
标、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为主线,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更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
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推进中央企
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
提出,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混
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
支撑和带动能力,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明确了工作重心。
推进会指出,要进一步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要稳妥探索符合条件的
多板块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
布局、促进价值实现的子企业分拆上市。
本次重组,是响应国家政策、落实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的重要
战略举措,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
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以央企合作打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表率。
中交集团系全球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涉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运营,装备制造,房地产,城市综合开发,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下属中国交建
是世界最大的港口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公路与桥梁设计建设公司;也是中
国最大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国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商。中国建材集团在水泥、
商混、石膏板、玻璃纤维、风电叶片、水泥玻璃工程技术服务等 7 项业务规模居
世界第一,是我国建材行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排头兵,水泥玻
璃工程国际市场占有率已达 65%。
中交集团和中国建材集团所属基建与建材行业紧密关联,产业协同性强、业
务契合度高。本次拟置入中交集团设计优质资产,在公路、市政设计领域排名行
业前列,祁连山将由传统的建材生产类企业转变为聚焦公路、市政设计领域的现
代化设计类上市公司。中国建材集团作为首批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五家
央企之一,中交集团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本次交易将开启中国建材集团
和中交集团合作的新篇章,促进两大央企集团在更多领域展开长期合作,为央企
之间强强联合塑造典范。
根据中交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设计板块将“组建中交设计咨询专业化
平台,加强设计咨询业务统筹规划和引领,发挥设计咨询在产业链中的龙头牵引
作用”。对照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中交集团通过打造设计上市平台,借助资本
市场,有利于加强整体统筹和规划引领,持续提升高端策划咨询实施能力,充分
支撑“大交通”“大城市”领域的业务拓展。
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中交集团设计板块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深化结构改
革、整合内外资源,通过股权融资、战略并购、探索员工激励等方式,持续提升
国有控股上市平台的估值和市场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与天山股份均为中国建材控股上市公司,且主营业务
均为水泥、熟料及商品混凝土等相关建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相同。为
保证祁连山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建材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出具《关于
避免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将在 2017 年
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
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20 年 12 月,祁连山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
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3 年内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
争的承诺。
本次交易是中国建材集团落实前述承诺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解决
中国建材集团内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效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中国建材集团对资本市场的承诺。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
分。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同时生效,如
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
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交易其他项均不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
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
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西
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
换。
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股权。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营
管理需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交易对方、祁连山有限已与天山股份
签署《托管协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
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40,179.9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
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三、重大资产置换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交建
下属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下属西
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能源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
换。
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中国交建持有的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股权。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出资产经营
管理需求,对置出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交易对方、祁连山有限已与天山股份
签署《托管协议》。
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为 1,043,042.98 万元。
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
为 2,350,313.29 万元。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作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主体 评估值
公规院 100%股权 720,029.98
一公院 100%股权 618,326.70
二公院 100%股权 677,984.59
西南院 100%股权 227,852.40
东北院 100%股权 94,106.01
能源院 100%股权 12,013.61
合计 2,350,313.29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 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 作价 1,043,042.98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价
交易对方购买。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 1.00 元。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
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5 月 12
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0.71 9.64
前 60 个交易日 10.68 9.61
前 120 个交易日 10.52 9.47
经交易各方商议,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考虑,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价格为 10.6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
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也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 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 案》,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相应调整为 10.17 元/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
本 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 作价 1,043,042.98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价
交易对方购买。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0.17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预计为 1,285,418,199 股,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合计 1,285,418,199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交建将持有祁连山有限 8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
万元)。
(六)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
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在本次交易
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
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因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中国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祁连山建材控股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实现的盈利、或盈利以外其他原因导致净
资产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整体在置入资产过渡期因发生
的亏损、或亏损以外其他原因而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并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置入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由审计机构对置入
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交易对方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前述情况下所持标的股
权净资产未减少的交易对方不承担补偿义务,所持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净资产减少
了的交易对方为补偿义务人,各补偿义务人按照所持标的股权净资产减少值的比
例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各补偿义务人就其所持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应补偿的具体金额=(该净资
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各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值合
计数)×交易对方合计应补偿现金。
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由审计机构对置
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指祁连山有限在本次资产置换的评估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的归
母净利润)在交割审计基准日后三个月内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前述安排具体按以下方式执行:
(1)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利润通过祁连山有限向上市公司分红
的方式由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派现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
若祁连山有限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不足,则届时通过其所属子公司逐级向
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式解决。
(2)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的亏损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给予祁连
山有限足额补偿,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40,179.9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
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 340,179.93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额
一、提升科创能力项目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
运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
发项目
城市产业运营大数据应用技术
研发项目
绿色低碳及新能源技术研发能
力提升项目
装配化、工业化、智能化建造 4,000.00 3,000.00 一公院(注 3)
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8,050.00 4,650.00 二公院
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长大桥梁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
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额
高寒高海拔道路工程建养技术
研发项目
隧道与地下空间智能建设与韧
性提升研究项目
小计 246,942.05 164,556.93 -
二、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大型设计咨询企业管理数字化
提升项目
小计 57,005.80 35,681.00 -
三、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公规院总部建设生产能力提升
项目
中交一公院生产大楼项目 49,532.00 25,366.00 一公院
一公院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26,001.80 26,000.00 一公院
西南市政院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8,046.00 4,251.00 西南院
小计 135,404.80 106,942.00 -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3,000.00 上市公司
小计 33,000.00 -
合计 472,352.65 340,179.93 -
注 1: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交通运管技术中心研发项目”
注 2:公规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公规院数字化协同设计与交付平台研发项目”
注 3: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建造平台与技术研发项目”
注 4: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中心研发项目”
注 5:一公院备案项目名称为“大型设计咨询企业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可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上
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
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
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六、本次交易的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
(一)业绩承诺资产及作价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业绩承诺方
需要对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
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中有如下公
司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拟置入资产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公司
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交(邹平) 投资发展
公规院
有限公司、中交(济南)生态绿化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众合公路改建养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交一公院(深圳)
一公院
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院 -
西南院 四川中交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东北院 监利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能源院 -
因此,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确认本次业绩承诺资产的范围及作价如下:
交易作价(万
业绩承诺资产 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元)
剔除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交(邹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济南)
公规院业绩承诺资产 693,660.18
生态绿化投资有限公司后的全部资产负债
(合并口径)
剔除西安众合公路改建养护工程技术有限公
一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司、中交一公院(深圳)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 616,071.00
司后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二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二公院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677,984.59
交易作价(万
业绩承诺资产 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元)
剔除四川中交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后的全部
西南院业绩承诺资产 226,208.15
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剔除监利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后的全部资产
东北院业绩承诺资产 87,648.95
负债(合并口径)
能源院业绩承诺资产 能源院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口径) 12,013.61
(二)业绩承诺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重组的业绩承
诺期间为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交割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置入资产交割日当
年度)。如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于 2023 年交割,则置入资产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诺期间为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如置入资产交割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
绩承诺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三个会计年度。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天健兴业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拟置入资产
评估报告》,于 2023 至 2026 年,各项业绩承诺资产预计实现如下净利润(是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置入资产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公规院业绩承诺资产 46,409.95 49,787.29 52,410.73 54,481.36
中国交建 一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43,022.48 42,761.39 43,925.73 43,982.40
二公院业绩承诺资产 43,489.74 45,516.16 47,505.04 49,281.19
西南院业绩承诺资产 12,726.93 13,722.90 14,726.88 14,748.71
中国城乡 东北院业绩承诺资产 5,663.56 6,513.09 7,574.73 8,029.21
能源院业绩承诺资产 772.98 1,004.73 1,030.08 1,051.84
根据上述预测净利润,交易对方承诺每项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实现
如下业绩指标(以下简称“承诺业绩指标”):
每项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指业绩承诺
资产经审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不低于当年年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计预测净利润(当年年末累计预测净利润是
指业绩承诺期间相应年度预测净利润累计之和),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承诺净利润
项目 业绩承诺资产
公规院业绩承诺
资产
一公院业绩承诺
资产
年交割 资产
的承诺 西南院业绩承诺
净利润 资产
东北院业绩承诺
资产
能源院业绩承诺
资产
公规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49,787.29 102,198.02 156,679.38
资产
一公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42,761.39 86,687.11 130,669.51
资产
不适用 45,516.16 93,021.20 142,302.39
年交割 资产
承诺净 西南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13,722.90 28,449.78 43,198.48
利润 资产
东北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6,513.09 14,087.82 22,117.03
资产
能源院业绩承诺
不适用 1,004.73 2,034.81 3,086.65
资产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审计机构对各业绩承
诺资产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审核,分别计算每一项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如任何一项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
上述承诺业绩指标,则持有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方需根据《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约定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对祁连山进行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
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交易对方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交易对方应优先以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向上市公司补
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偿。
(2)业绩承诺期间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及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际净利润)÷业
绩承诺期间内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总和×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截至当期期末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
资产累计已补偿金额
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重组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交易对方持有的多项业绩承诺资产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则交易对方当期
合计应补偿金额、当期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分别为,未达标业绩承诺资产按照上
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之和、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之和。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
量(调整后)=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
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上市公司。
(3)若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
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重组的每股
发行价格。
(4)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截至任一承诺年度年末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
承诺期间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年度年末在业绩承诺期间的累计承诺
净利润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
股份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抵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
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1 股的方式进行处
理。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将对每一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分别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上市公司应聘请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专项审核
意见。如业绩承诺期间某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
诺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每股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
已补偿现金,则交易对方应当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
体补偿安排如下:
另需补偿的金额=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已就该项业绩
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已补偿金额。
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交易对方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重
组中取得的交易对价减去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可比口径评估价值,并扣除业绩
承诺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另需补偿的金额÷本次重组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果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调整后)=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上市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
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应优先以股份另行补偿,如果交易对方于本次重组中认购的股份不
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交易对方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就其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因上述未实现承诺
业绩指标或期末发生减值等情形而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的,应
分别进行计算并独立承担责任,交易对方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中国交建和中国
城乡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合计分别不超过中国交建和中国城
乡就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重组中享有的交易对价。
具体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之“三、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交建,实际控制人将变
更为中交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此外,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置
出资产经营管理要求,委托天山股份对置出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因此,本次重大
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数据、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拟置入
资产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
标计算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公规院 100%股权、一公院 100%股权、二公院 100%
股权、西南院 100%股权、东北院 100%股权和能源院 100%股权。根据《拟置入
资产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拟置入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59,081.19 2,552,692.77 2,350,313.29 2,552,692.77 220.23%
净资产额 824,077.08 1,089,173.36 2,350,313.29 2,350,313.29 285.21%
营业收入 767,253.76 1,294,264.79 - 1,294,264.79 168.69%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祁连山有限 100%股权。根据《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及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
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
拟置出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59,081.19 1,115,146.66 1,043,042.98 1,115,146.66 96.21%
净资产额 824,077.08 745,603.89 1,043,042.98 1,043,042.98 126.57%
营业收入 767,253.76 767,071.27 - 767,071.27 99.98%
注: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
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基于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
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建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交建,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将持有上市公司 53.88%的股权,中国
城乡将持有上市公司 8.47%的股权,中交集团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62.35%的股
权。
根据上市公司、拟置入资产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拟置入资产资产总
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资产净额和本次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高于 100%,且上市公司为购买标的资产发行的股份
占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亦超过 100%,达
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单位:万元、万股
计算指标
拟置入资产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作价 (财务数据与 指标占比
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 1,159,081.19 2,552,692.77 2,350,313.29 2,552,692.77 220.23%
净资产额 824,077.08 1,089,173.36 2,350,313.29 2,350,313.29 285.21%
营业收入 767,253.76 1,294,264.79 - 1,294,264.79 168.69%
股数 77,629.03 128,541.82 - 128,541.82 165.58%
十、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原则性同意;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过分拆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的相关议案;
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建议;
人免于发出要约;
审议通过分拆子公司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上市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
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
审批风险。
十一、本次重组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776,290,282 股。本次交易中,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该差
额合计 1,307,270.31 万元,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1,285,418,199 股(不考虑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至 2,061,708,481 股。为便于测算,假设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报
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32,887,084 股,则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股比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序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祁连山建材
控股
配募融资发
行对象
其他公众股
东
总股本 776,290,282 100.00% 2,061,708,481 100.00% 2,294,595,565 100.00%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中国交建和中国城乡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1,285,418,19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2.35%,中国交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中交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研究、开发、制造、
销售,目前已经形成兰州、永登、天水、甘谷、平凉、成县、漳县、文县、陇南、
嘉峪关、古浪、夏河、张掖、定西及青海湟中、民和、西藏等 17 家水泥生产基
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退出水泥行业,未来将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业
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将成
为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 1,321,900.89 2,655,817.12 1,159,081.19 2,640,271.94
归母净资产 853,441.07 888,797.17 824,077.08 1,168,336.95
营业收入 293,741.66 425,332.51 767,253.76 1,303,416.89
利润总额 40,915.68 45,907.65 121,377.77 173,513.22
归母净利润 28,733.32 36,986.97 94,751.93 144,738.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8 1.22 0.70
标 的公 司基 本每 股收
不适用 0.29 不适用 1.13
益(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3.43% 3.60% 11.50% 12.39%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标
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行在外
普通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已置出,但原股本却无法置出,
导致 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70 元/股、0.18 元/股,
较交易前有所下降,存在即期摊薄的情况。如剔除上市公司股本无法置出的影响,
仅考虑针对收购标的公司所新增发行在外普通股,2021 年及 2022 年 1-5 月标的
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1.13 元/股、0.29 元/股,更能真实反映出标的公司的盈利能
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入利润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增长前景较
好的业务,从中长期看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潜力,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也将采取有效措施填补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
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