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47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债转股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于2017
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导
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明医药”)向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一号”)借款1亿元人民币(附转股条件)。公
司于2017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的议案》,同意导明医
药引进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上述事项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台交所”)公开挂牌实施,2017年12月29日,台交所确认Growth River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Growth River”)和Empire Gateway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Empire Gateway”)为成功摘牌方。公司于2017年12月29
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引进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及债转股事项的议案》,根据债转股协议的约定,松
禾成长一号将1亿元人民币借款在本轮增资实施时按同样条件转为对导明医药的
股本,同日,导明医药时任各股东海正药业、DTRM Innovation LLC(创始股东
自然人何伟拥有其100%股权)、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松禾成长一号
共同签署了《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以下简称“《合资合同》”)。
上述增资及债转股事项于2017年12月29日全部完成后,公司对导明医药的持股比
例下降到40.04%,同时在导明医药董事会中不再占有多数,不具有实际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1
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17-75号”、“临2017-106号”、“临
根据导明医药时任股东方于2017年12月29日签订的《合资合同》,各股东方
针对回购权进行了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60)个月内,若合资公司未能
完成合格上市或合格并购,投资方(松禾成长一号、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有权自行决定,优先于合资公司届时的其他股东,要求合资公司或海
正药业和DTRM Innovation LLC购买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合
资公司或海正药业和DTRM Innovation LLC应在收到投资方要求行使回购权的
通知后九十(90)日内签署回购协议并支付全部回购价款。后续,公司与DTRM
Innovation LLC签署了《确认函》,确认若发生前述条款中投资方向原股东要求
行使回购权的情况,公司与DTRM Innovation LLC的回购责任将按照2017年底增
资前各自在导明医药的股权比例分担,双方进一步承诺,若一方造成前述条款情
况,该方将承担回购责任;其他情况,若一方实际承担的回购责任超出其股权比
例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应对其作出足额补偿。
近日,公司收到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和松禾成长一号分别发出的
《关于回购DTRM Biopharma(Cayman)Limited股份的通知》
(DTRM Biopharma
(Cayman)Limited为导明医药100%控股股东,为导明医药各股东方共同约定设
立的境外融资及拟海外上市主体,以下简称“开曼导明”)。据悉,前述三位投
资方同时也向开曼导明和DTRM Innovation LLC发出要求回购的通知函。现就相
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导明医药上市或并购进展情况
根据《合资合同》的约定:“合格上市”指导明医药实现在投资方认可的中
国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借壳上市(不包括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投资方持有的导明医药股份在其上市后可按相关规则进
行流通,且导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借壳上市后的总市值不低于4亿美
元,募集资金不少于10,000万美元(为免疑义,如导明医药在上市前进行下一轮
融资,则上述最低发行市值应相应进行调整,以使投资方按其届时持股比例所对
应的导明医药估值不被降低),且上市应满足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并获得上
市地有权机构的批准;“合格并购”指在导明医药合格上市前,导明医药收到第
三方发出的整体收购的真实要约,且导明医药被收购的估值不低于3亿美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导明医药未能完成《合资合同》中约定的“合格上市”
或“合格并购”。
二、导明医药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导明医药资产总额为38,021.4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于回购DTRM Biopharma(Cayman)Limited股份的通知》的主
要内容
鉴于:
(1)截至本回购通知出具日,开曼导明未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审
计机构进行IPO辅导及申报工作,未收到第三方以不低于3亿美元估值并购开曼
导明的意向文件,未通过启动IPO或接受第三方合格并购的内部决策。结合开曼
导明现阶段经营状况、IPO审核周期及商业并购的一般期限,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和松禾成长一号认为开曼导明无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
合格并购。
(2)截至本回购通知出具日,HK DTRM Investment Co.(开曼导明员工
持股平台,以下简称“HK DTRM”)未向 Empire Gateway和Genius III Found
Limited ( 松 禾 成 长 一 号 境 外 全 资 子 公 司 ) 分 别 支 付 12,212,665.67 美 元 和
任何第三方受让Empire Gateway 和Genius III Found Limited持有HK DTRM的有
限合伙份额。因此,Empire Gateway 仍通过HK DTRM间接持有开曼导明770,795
股A-1系列优先股股份;Genius III Found Limited仍通过HK DTRM间接持有开曼
导明256,855股A-1系列优先股股份。
综上,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和松禾成长一号认为开曼导明无法在
ANDRESTATED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DTRMBiopharma(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章程》”) [注1]及《浙江导
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注2]项下回购 Growth River、 Empire Gateway
和Genius III Found Limited持有开曼导明全部股份的义务,包括Growth River 直
接持有的2,126,700股A-1系列优先股股份以及 Empire Gateway 通过HK DTRM
间接持有的770,795股A-1系列优先股股份、Genius III Found Limited 直接持有的
优先股股份。
因此,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和松禾成长一号特向海正药业发出本
回购通知:请海正药业于收到本回购通知后根据《章程》及《浙江导明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约定回购Growth River直接持有的开曼导明2,126,700股
A-1系列优先股股份以及回购Empire Gateway通过HK DTRM间接持有的开曼导
明770,795股A-1系列优先股股份、Genius III Found Limited直接持有的709,054股
A-1系列优先股股份以及通过HK DTRM间接持有的256,855股A-1系列优先股股
份,向Growth River、Empire Gateway和Genius III Found Limited支付全部股份回
购款并办理后续的股份回购变更手续等。
[注1] 2020年开曼导明层面引入新的投资人后重新签了股东协议,开曼导明以特别决议通过《章程》,
并直接引入《合资合同》中“回购权”条款。
[注2]《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中关于“回购权”条款的约定与《合资合同》中相关
内容一致。
四、后续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将所持有的导明医药20.24%股权对外转让,同时将剩余的导明
医药19.80%股权转由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不再直接持有导明医药任何
股权,但仍应当遵守并履行《合资合同》的各项约定。
根据开曼导明《章程》,当触发回购条款时应由导明医药现金资产先履行回
购义务;若现金不足,应以导明医药其他资产变现清偿;若仍不足最后由公司及
导明医药创始人何伟分别按73.4%和26.6%的比例进行补偿。
因此,导明医药未能完成《合资合同》中约定的合格上市或合格并购而触发
回购权条款事件,公司将按以上回购方案安排在 2022 年度确认应该承担的回购
义务的财务影响: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400 万元左右;以及初步预估公
司可能确认的最大投资损失 1.2 亿元左右,具体财务影响金额将视交易各方的后
继协商情况以及导明医药自身的资产价值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导明医药表示其正在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力求上市或并购的
机会。公司将根据各方就上述事项协商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