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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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9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消费”
                          )拟启动
  第二轮增资扩股工作,通过“资本公积转增+现金增资”的方式,新
  增注册资本 5.8 亿元,同时拟引入新投资者。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或“本公司”)作为锦程消费现有第一
  大股东,拟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对锦程消费的持股比例仍
  为 38.86%。
?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锦程消费有 1 笔关联交易,为向锦程消费
  提供 50 亿元同业授信额度,该笔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目前锦程消费在本公司的授信余额为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锦程消费的本次增资事宜尚需取得监管部门核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参股公司锦程消费为进一步充实资本实力,支撑业务发展,
拟通过“资本公积转增+现金增资”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 5.8 亿元,通
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引入新投资者。本公司拟同比例增
资锦程消费,预计现金增资部分投资金额将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
准,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锦程消费
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38.86%,本公司仍为锦程消费第一大股
东。
  本公司监事张蓬女士担任锦程消费的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何
维忠先生担任锦程消费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锦程消费的关联交
易(已纳入本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部分除外),未达
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应当提
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道中段 88 号 1 栋 16 层 5 号
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
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
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股东共 4 名。其中,成都银行为第一大股东,持股 38.86%;周大福
企业有限公司持股 25%;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持股 19%;
Hong Leong Bank Berhad(丰隆银行)持股 12%。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锦程消费资产总额 113.21 亿元,净资
产为 13.45 亿元;2021 年度锦程消费实现营业收入 9.98 亿元,净利
润 2.51 亿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锦程消费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 111.32 亿元,净资产 15.12 亿元;2022 年 1-9 月锦程消费实现营业
收入 7.55 亿元,净利润 1.96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锦程消费为进一步充实资本实力,支撑业务发展,拟通过“资本
公积转增+现金增资”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 5.8 亿元。本公司将按照
现有持股比例认购本次现金增资中的 38.86%。本次增资完成后,本
公司对锦程消费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38.86%,本公司仍为锦
程消费第一大股东。
  锦程消费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本次现金增资有优先认购权,
若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将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引
入新投资者认购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
  四、增资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公司聘请四川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锦程消费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
估,基于评估机构形成的评估报告,合理确定本公司的投资价格和投
资总额上限。
  锦程消费本次现金增资将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定价基准日,
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者,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
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及未来成长性等因素,参照《成都市企业国有资
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成国资〔2019〕1 号)有关规定,采取综合评
议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价格。按照同股同价原则,本公司基于该价格并
在董事会确定的投资价格上限范围内进行跟投,中标价格即作为本公
司投资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关联方锦程消费的本次增资,能够进一步充实锦程消费
的资本实力,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与本公司大零售业务发展形
成协同效应、进一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本次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相关
法规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构
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锦程消费本次增资扩股
事宜尚需取得监管部门核准。
  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
与锦程消费有 1 笔关联交易,为向锦程消费提供 50 亿元同业授信额
度,该笔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目前锦程消费在本公司的授信余额为 12.5 亿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何维忠董事关联
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锦程消费金融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
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
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锦程消费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
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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