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施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的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变更影
响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
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
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
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残值率进行了梳理,认为需要变更所有类别固定资产残值
率及部分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会计估计变更。
(一)折旧年限变更
公司拟对部分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详见下表:
资产类别 变更前年限(年) 变更后年限(年)
建筑及构筑物 20-40 20-50
装卸机械及设备 8-18 8-20
库场设施 20 20-50
电子及通信设施 5-8 3-8
(二)残值率变更
公司拟将所有类别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由 3%变更为 5%。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调整属于
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测算,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 2023 年利润总额约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批准
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