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4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7620986308
类 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万福森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履行出
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优化考核分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和调控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
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资本规范运作,组建并指导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根据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要求,
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
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市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
工作。
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制定
所监管企业整体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进投资监管
方式,强化主业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防范风险,开展违规投资追责。
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
和执行等工作。
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
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法律法规,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依法对县(市、区)、
廊坊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展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发现问题的整改。
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名 称:廊坊市财政局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0005421765
类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姚振辉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
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
调 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
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
资产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细则。提出中央、省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
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
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
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
施。制定政府采购 制度并监督管理。
额管理、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
订具体办法,管理市政府国外债权、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
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
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
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
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
易外汇管理。
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
财政监管工作。
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
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度。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廊坊市国资委”)未持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
坊发展”)股份。廊坊市财政局持有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廊坊控股”)100%国有股权,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发展
按照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2022年12月26日,廊
坊市财政局与廊坊市国资委签署《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廊
坊控股的股东由廊坊市财政局变更为廊坊市国资委,由廊坊市国资委依
法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权益变动由廊坊控股国有
股权无偿行政划转导致,划出方为廊坊市财政局,划入方为廊坊市国资
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廊坊市财政局将不再间接持有廊坊发展股份,
廊坊市国资委将持有廊坊控股100%国有股权,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
坊发展58,173,7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0%,将成为廊坊发展的实际
控制人。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廊坊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
动后,廊坊发展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廊坊市国资委
廊坊控股
廊坊发展(600149)
廊坊市财政局与廊坊市国资委已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