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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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2-08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
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
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
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实施细
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每股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计算得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2,912.93万股,
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2,836.50万股,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规定。在上述范围内,最
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
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
询价结果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
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不得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
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
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届满后,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365万元(含),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
     (二期)
            合计               34,365.00        28,365.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
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实施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
案为准。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
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 的 《 国 机 精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备查文件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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