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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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2-06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效。
后续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本协议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
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述
  近日,基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逸酒店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逸酒店”)在各自领域的媒介代理和酒店资源优势,本着平等
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
协议”),双方拟就文旅融合业务展开深入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安逸酒店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安逸酒店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的签
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安逸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阳
  注册资本:3000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横丁字街 1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
招徕、咨询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票务代
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程管理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财务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住宿服务;旅游业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饮料生产【分
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演出场所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易 。
企业酒店资源而新设立的综合性酒店集团,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安逸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在结合目的地资源和区位特色的基础上,丰富四川及周边地区相关旅游产品供
给,结合区域内旅游特色,引进全新旅游元素,进行文旅产品的逻辑重构,打造更
为立体化、社媒适应度高、兼具快旅慢行特色的产品体系。同时对文旅产品进行代
销/自有产品开发及销售/独代产品自主创新与销售。
  文旅达人孵化/达人商务与投放/电商、达人直播代运营。通过短视频、内容种草、
店铺直播及达人合作等新型营销方式吸引文旅消费者,配合新的科技,进一步发挥
双方强大的文旅电商数据分析能力、高效营销、全域精细化运营等多方面的优势。
  在上述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共同探讨在各自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拟
由各自指定的主体共同出资及其他相关方设立合资公司,以对特定项目进行联合运
营,发挥各自优势,在文旅各领域进行更紧密的合作,实现优质文旅产品的产出和
文旅红人经济的发展。
  关于合资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并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后另行
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实施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协调双方关联企业进行项目对接。
计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等服务,且前期准备工作的履行结果应该令双方满意;
协议等);
的最终批准;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本着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宗旨,助力公司文旅融合板
块业务深化发展。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
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的框架性陈述,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
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
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目投资服务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以上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
动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明虬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
告》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624,04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明虬先
减持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
生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期限内,朱明虬先生共减持 2,804,000 股,占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49%。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明虬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虞军
女士在未来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外,公司未知悉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
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
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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