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
金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 2021 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事项
根据 2021 年经营业绩和高管分工等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
效进行评价。我们认为本次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亦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
三、关于确定公司总经理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董事会聘任蒋力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现根据蒋力先生高管职务相应确定其薪酬标准,同时该薪酬标准自其担任总
经理之日起执行。
我们认为本次对蒋力先生薪酬标准的调整符合其任职和公司相关薪酬管理
制度,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
事项时进行了回避,本事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薪酬审议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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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