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以书面、
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
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邓代兴先生、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及吴天一先生在
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邓代兴先生、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及吴天一先生在
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之日前,将激励对象离职
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邓代兴先生、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及吴天一先生在
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请查阅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