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外部
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对《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做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
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
合业务实际需求,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遵
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逐级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燕燕、李小建、宋科、李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