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5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上市意向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的
附条件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
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
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容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步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9),并已就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步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 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
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网站正
式刊发公司将于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意向函(以下简称“上市意
向函”)。上市意向函为公司根据瑞士市场发行惯例而刊发,其目的仅为公司在
境外市场公开表明上市发行意向,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
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本次发行的 GDR 的认购对象限于
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本
公告仅为 A 股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信息而做出。
上市意向函中关于本次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司 A 股股票,公司及联席全球协调人还可共同行使增发权额外发行不超过
票)。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参与本次发行,安排指定主体下达合计金额 5 亿美元的有效
认购订单,最终认购 GDR 的数量由公司及联席全球协调人视本次发行情况决定,
但不会超过本次最终发行 GDR 总数的 80%,并承诺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
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
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源新材料的产能或建设新产品产能;发展垂直整合炼化业务能力,包括支持从全
球市场采购上游原材料;寻求潜在投资、并购机会及发展中国大陆以外的管理及
营销网络;投资研究以提升产品开发技术能力;及用作运营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
用途。
发售,在瑞士仅向《瑞士金融服务法》及其修正案的第 4 条第 3 款所指专业投资
者发售。
右刊发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 GDR 的最终数量和价格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瑞士时间)左右确定并披露。
交易所上市。
Financial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ABC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上市意向函的英文全文可在公司网站的以下网址查阅:
www.jsessh.com/en
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