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71,673,7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84,843,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55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7,530,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000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84,143,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39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84,143,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39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六)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陈健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尹洪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梁大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谭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陈健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尹洪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梁大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谭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陈燕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寿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陈燕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寿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黄庆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胡诗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选举黄庆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胡诗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本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90,00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470,17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18%;反对 9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37,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427%;反对 9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001%;弃权 4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0,26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19%;反对 9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37,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427%;反对 9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001%;弃权 4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67,233,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87%;反对 4,405,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40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7671%;反对 4,405,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1925%;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
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6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44,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398%;反对 8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212%;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八)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 8.01、审议通过了《股票类型及每股面值》,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49,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28,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215%;反对 8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380%;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27,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06,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8957%;反对 90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638%;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27,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06,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8957%;反对 90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638%;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4、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本议案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567,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846,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8243%;反对 9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1353%;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27,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06,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8957%;反对 90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638%;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3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14,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049%;反对 89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546%;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7、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3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14,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049%;反对 84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9970%;弃权 8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6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44,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398%;反对 8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212%;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09、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议案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64,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42,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384%;反对 8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212%;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8.1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64,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42,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384%;反对 8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212%;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73,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1,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90%;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73,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1,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90%;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0,780,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07%;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0,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76%;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71,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0,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76%;反对 8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9851%;弃权 5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71,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0,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76%;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73,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1,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90%;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9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78,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800%;反对 8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9810%;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4,671,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0,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76%;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表决情况:同意 94,671,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0,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476%;反对 85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120%;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姓名:李刚、刘丽均
(三)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