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8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于会议当天以
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 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增强激励
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有序实施,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
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
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
实<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综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