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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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由 2,186,879,678 股减少至 2,141,567,428 股。
   一、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 45,312,250 股(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完成回购
股份 35,501,808 股(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完成回购股
份 33,958,100 股(以下简称“第三期回购股份”)。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若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本期
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5,312,2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2.07%,最高成交价 8.54 元/股,最低成交价 6.75 元/股,成交总金额
   (二)第二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
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本期
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5,501,80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2%,最高成交价 7.71 元/股,最低成交价 6.24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三)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若回购股份后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或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公司
本期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3,958,1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5%,最高成交价 6.91 元/股,最低成交价 5.25 元/股,成交总金额
   二、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期限
届满前注销。鉴于第一期回购股份即将满三年,综合考虑整体经营规划,为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 45,312,250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以及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部分股份 45,312,250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以及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4)。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事项通知了债权人,详细内容见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2-045)。
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86,879,678   100.00%    45,312,250   2,141,567,428   100.00%
三、总股本             2,186,879,678   100.00%    45,312,250   2,141,567,428   100.00%
司股份 729,697,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37%,一致行动人陈爱莲女士、吴良
定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97,525,560 股、12,570,960 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839,794,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40%;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3.37%增加至 34.0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8.40%增加至 39.21%。
  四、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等手续,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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