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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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2-068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重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
到董事 8 人。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1,000.00 万元(含 21,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
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A)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B)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A)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
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B)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A)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均价,
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B)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
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
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A)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B)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
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回售条款
  (A)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
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
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
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
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
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B)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
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
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A)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b)依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为公司股票;
  (c)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有关信息;
  (f)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
转债本息;
  (g)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h)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B)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之外,不得
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C)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b)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c)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d)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e)公司发生减资(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
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f)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g)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h)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
的债券人书面提议召开;
  (i)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j)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k)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
  (b)债券受托管理人;
  (c)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
  (d)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 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21,181.97       21,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
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邱红阳先生承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本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邱红阳先生为本次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的基础上择机增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议案表决结果:回避 1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邱红阳回避表决。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
董事会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公开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之二级子议案“(18)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邱红阳回避表决本议案之二级子议案“(18)担保事项”。本议案之其他二级子议案
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需要,提请会议审议通过三羊马(重
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预案包括了对公司符合本
次发行条件、本次发行概况、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募集资金用途、公
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等。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三羊
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需要,提请会议审议通过《三羊马(重
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自
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三
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同意本次募
集资金用于:1、三羊马运力提升项目;2、偿还银行借款。并出具了《三羊马(重庆)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三
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的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每股收
益的变动趋势、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分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拟作出相关承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制定原则、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
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71)。
  (八)审议通过《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核实,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确保公司本次可转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与高
效运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
下全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的有关事项。
  在得到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兹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
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的有
关事项。
  授权事项具体包括: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预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
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的最终方案及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预案所涉及的财务数据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
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
预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申报事宜;根据
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
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
行的具体方案、预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
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一切事宜。
  (9)除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
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请会议审议公司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议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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