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按
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
《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62 名调整为 559 名,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395.00 万股调整为 391.2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与经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559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
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述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
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
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同时,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述情形:
(1)未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的人员;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人。
上述 559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