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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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刘世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009 号),为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募集资金管理
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关于开设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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