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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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推选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
生、马小龙先生、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
生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玉
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梓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
先生为姐弟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司,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职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梓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梓
豪先生通过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
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9.54%股权,郑梓豪先生与董事候选人郑梓微女士
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经济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
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天越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年 7 月至今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担任孝义市聚慧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鹏飞工业碳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鲲鹏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
飞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氢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
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科技中试基地负责人,担任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
西和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担任山西郑煤绿色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永
锦物业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山西鹏飞申能氢能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马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中欧工商管理学院 EMBA,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深圳市南山区第
八届人大代表。曾就职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龙浩天地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任海南盛橙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卓力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卓悦俊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范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在江苏徐州工程兵学院服役,先后担任文书、公务员、班
长、代理指导员职务。2019 年 3 月至今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秘书科
科长。
  李海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1982 年 1 月参加工作,2018 年 9 月退休;山西省
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山西美
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同时担任上海治嵘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监事,担任上海选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交泓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蔚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人。
  赵亦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资格证、2017 年至 2020 年担任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20 年
  周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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