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10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30 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特定股东陶虹强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15,4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7177%(四舍五入后);特定股东孙利忠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1,0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78%(四舍五入后)。
上述股份合计共 16,435,000 股,占总公司总股本的 0.7655%(四舍五入后),
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公司特定股东陶虹强先生、孙利忠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合计不超过 2,8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陶虹强 5%以下股东 15,408,000 0.7177% IPO 前取得:15,408,000 股
孙利忠 5%以下股东 1,027,000 0.0478% IPO 前取得:1,027,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陶虹强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1/1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6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600,000 股
孙利忠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1/1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50,000 股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5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特定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先生之表弟,作出如下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
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
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
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此外,本次减持股份的公司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均承诺:在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①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
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
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 6
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
定;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
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
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
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
况。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
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陶虹强先生、孙利忠先生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陶虹强先
生和孙利忠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