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期权简称:瑞玛 JLC2
? 期权代码:037319
? 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
? 行权价格:14.80 元/股
? 预留授予数量:59.50 万份
? 预留授予人数:6 名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0.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实际的预留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
序 票期权数
姓名 职务 期权总数的 总股本
号 量
比例 的比例
(万份)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核心骨干人员(4 人) 23.00 7.67% 0.19%
合计 59.50 19.83% 0.50%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月、24 个月、
(2)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
订)》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
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比例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一个行权期 30%
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二个行权期 30%
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三个行权期 40%
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
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
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6,4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7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84,6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A和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60%-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
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拟向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 59.50 万份,涉及 6 名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 2022 年 12 月 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公告》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一
致。
四、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权日用该模型
对预留授予的 59.5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总价值 649.86 万元。具体参数选取
如下:
行权日的期限);
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
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
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