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长飞光
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批准与 Draka Comteq B.V.光纤技术合作协议 2023-2024 年交易金
额上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 Draka Comteq B.V.光纤技术合作协议 2023-2024 年交易金额上限金
额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与 Draka Comteq B.V.光纤技术
合作协议 2023-2024 年交易金额上限的事项。
二、 关于与 Prysmian S.p.A.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 Prysmian S.p.A.签署的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
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与
Prysmian S.p.A.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 2023-
三、 关于与长飞上海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批准
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
交易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关于与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
交易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 2023-2025 年交易金额上限的事项。
四、 关于与中国华信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批准
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
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关于与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
议及协议项下 2023-2025 年交易金额上限的事项。
五、 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及批准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
易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上限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
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关连交易
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 2023-2025 年交易金额上限的事项。
六、 关于与合营及联营公司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与相关合营及联营公司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符合公司
实际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关于与合营及联营公司 2023-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