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协鑫集成截至2022年9月30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的 30% 的 股 票 , 公 司 获 准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展有限公司等 1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73,230,764
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1,617,907.65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
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
诚”)于 2021 年 1 月 6 日以“苏亚验[202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8,167.40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80,994.39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 735.01 万元,两
者合计为 81,729.40 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万元,扣除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 35,593.1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136.2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发
项目
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 21,382,075.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81,673,986.86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353,414.10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3,360.3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结余 817,293,974.59
减:保证金、押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355,931,643.8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1,362,330.79
其中:结构性存款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
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
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
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
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
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
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已在浙商银行苏州分
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
部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有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30500200101201****80
司 89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
限公司 支行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有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司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
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
注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
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
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
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源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肥东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370901808****9918 48,776,324.54 活期
源科技有限公司
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370901808****1190 23,684.23 活期
有限公司
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
有限公司 业部
合计 111,362,330.79 -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投资项目
承诺 实施主 实施
序 实际投资 变更原因 决策程序 披露情况
投资 体 地点
号 项目
项目
阜宁
合肥 十次会议决议;
协鑫 合肥协 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
合肥协鑫集 肥东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集成 鑫集成 建设的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公告编
成 2.5GW 县循 十次会议决议;
叠瓦组件项 环经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叠瓦 科技有 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008
目 济示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
组件 限公司 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
范园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项目
见
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 GW 设备投 次会议决议;
合肥
安徽 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协鑫 合肥协
合肥协鑫集 省合 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 次会议决议;
集成 鑫集成 公告编
成 15GW 肥循 组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光伏组件项 环经 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叠瓦 科技有 081
目 济示 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组件 限公司
范区 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 见;
项目
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 4、2021 年第四次临时
份额。 股东大会决议
大尺 安徽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 15GW 项目 1 号
合肥协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寸再 合肥协鑫集 省合 厂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 2022 年底,
鑫集成 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
生晶 成 15GW 肥循 公司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能。
圆半 光伏组件项 环经 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
科技有 次会议决议;3、独立 117
导体 目 济示 能,公司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
限公司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项目 范区 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
投资项目
承诺 实施主 实施
序 实际投资 变更原因 决策程序 披露情况
投资 体 地点
号 项目
项目
度。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关
乐山协鑫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经 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山
成 10GW 过详细讨论,计划集中资源,加速投资 4、2022 年第一次临时
三位
高效 乐山协 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 股东大会决议
一体
TOPCon 光 鑫集成 集成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拟将
的总
伏电池生产 科技有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
部经
基地(一期 限公司 优先用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
济聚
集区
目 况、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况等使用自
有资金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
金专户。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
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8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
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48,5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合肥协鑫集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知存
新能源科技有 13020031142****2964 150,000,000.00
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款
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乐山协鑫集成 七天通知存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370901810****8595 205,931,643.80
科技有限公司 款
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355,931,643.80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募投项
目“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变更
为新项目“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拟由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拟由四川省乐山市变更至安徽省芜湖市。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鑫集成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9,161.7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8,167.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149.79 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79.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43% 2022年1-9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87.77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是否
已变更项目 计投入金额 2021年度 2022年1-9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预定可使 达到
,含部分变 与承诺投入 实现的效 月实现的 否发生
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2) )(4)= 用状态日 预计
更(如有) 金额的差额 益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效益
(3)=(1)-(2) 化
不适用,项 不适
集成2.5GW 成2.5GW叠 12.00 12.00 12.00 0.00 不适用 无 无 不适用
叠瓦组件项 瓦组件项目
目 合肥协鑫集 49,988.00 2021年9
成15GW光伏 99,988.00 42,155.40 57,832.60 42.16% -3,263.94 1,829.28 否 否
组件项目
乐山协鑫集
生晶圆半导 TOPCon光伏 73,161.79 不适
体项目 23,161.79 23,161.79 0.00 23,161.79 0.00% 2023年 无 无 不适用
电池生产基 用
地(一期
不适
用
不适
小计 249,161.79 249,161.79 249,161.79 168,167.40 80,994.39 67.49% 不适用 -3,263.94 1,829.28 不适用
用
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项目第一阶段产能于2021年9月中旬投产,第二阶段产能已于2022年二季度全面投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3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
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8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
的现金收益产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
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8,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
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购买的产品余额为35,593.16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目”变更为新项目“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由乐山协鑫集成
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拟由四川省乐山市变更至安徽省芜湖市。公司
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附表2:
单位: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期末投资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止期末实际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2021 年度实 2022 年 1-9 月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3)=(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收益 实现的收益
(1) (2) 收益 生重大变化
(1)
合肥协鑫集成
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
项目 大尺寸再生晶
圆半导体项目
乐山协鑫集成
大尺寸再生晶
TOPCon 光伏电 23,161.79 0.00 0.00% 2023 年 无 无 不适用 否
圆半导体项目
池生产基地(一
期 5GW)项目
合计 - 123,149.79 42,155.40 34.23% -3,263.94 1,829.28
项目 披露情况 决策程序 变更原因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合肥协鑫集成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改善,单 GW 设备投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
公告编号: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5GW 光伏组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
项目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 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期末投资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止期末实际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2021 年度实 2022 年 1-9 月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3)=(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收益 实现的收益
(1) (2) 收益 生重大变化
(1)
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
升市场份额。
乐山协鑫集成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 15GW 项目 1 号厂房已开始量产,
TOPCon 光伏电 能。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能,公司亦需
池生产基地(一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
期 5GW)项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匹配度。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
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 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
合肥协鑫集成
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
项目
晶圆半导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公司
资金情况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海涛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