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12
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成立
合资公司(金云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
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此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
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