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6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华盛重庆物流有限公司、重庆捷迈诺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
以3,400万元收购华盛重庆物流有限公司、重庆捷迈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的华贸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计50%股份。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或者“公司”)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物流”)
以自筹资金投资 4,500 万元人民币与华盛重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
物流”)、重庆捷迈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迈诺”)、关联方重
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集”)共同在重庆西部物流园区新设多
式联运公司(即华贸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铁运”)从事铁路
代理及多式联运相关业务,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16号)。中特物流、华盛物流、捷迈诺、重庆中集分别持有华贸铁
运45%、40%、10%和5%股权。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按《转让协议》约定,华盛物流实缴出资额
流、捷迈诺持有的华贸铁运40%、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完成
后,华盛物流、捷迈诺不再持有华贸铁运股权,中特物流合计持有华贸铁运95%
股权。
本次交易前后华贸铁运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 转让后最
持股比例 转让比例
号 姓名 (万元) 额(万元) 终比例
合 计 10,000.00 8,400.00 100.00% 50.00% 100.00%
华贸物流本次投资的目的系加强华贸铁运统一管理并提升资源注入,将华贸
铁运发展为一个业务模式全、覆盖范围广的专业化铁路运输服务平台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拟收购资产经过中介机构的审计和评估,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以及
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华盛物流、捷迈诺持有的华贸
铁运股权项目事宜。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华盛重庆物流有限公司
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维修服务;货物进出
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金属材料、
焦炭、矿石、木材、石棉、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
纸浆。(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
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重庆捷迈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号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
装卸、货物装卸服务;拖车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
木材、纸浆、石棉、煤炭、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纺织物料、金属材料(不含
稀贵金属)、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汽车配件、饲料、食品(取得相关行政
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
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贸铁运主营业务为铁路进出口货物代理,主要涉及铁路进口和铁路出口代
理两大板块,班列线路主要有中俄、中欧、中亚。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B1单元6楼603室
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
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维修;无船承运业务;铁路运输辅助
活动;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园区管理服务;装卸
搬运;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纸浆销售;石棉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合 计 10,000.00 8,400.00 100.00%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385号),华贸铁运2021年度的主要
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资产负债表
科目 2021/12/31
流动资产 22,625.39
非流动资产 171.21
资产总计 22,796.60
流动负债 11,008.02
非流动负债 35.81
负债合计 11,043.83
所有者权益 11,752.77
(2)损益表
科目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39,104.79
营业利润 3,945.28
净利润 3,352.77
(3)现金流量表
科目 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3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67.10
(二)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
报字【2022】第061024号),本次资产评估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
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结果,对应的华贸
铁运100%股份价值为11,752.99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900.00万元,评估增值147.23万
元,增值率1.25%。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752.99万元,评估增值0.22
万元,增值率0.0019%。
收益法的评估值为11,900.00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11,752.99万元,
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147.01万元,差异率1.24%。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华贸铁运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结果为11,752.99万元。
收益法是通过估计未来收益和风险衡量未来现金流流量来确定企业的价值,
由于被评估单位于2021年5月成立,成立时间较短,可供参考的经营数据较少,
未来盈利预测存在一定波动性,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离的风险。而资产基础法
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定估
算,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结合被评估单位经营时间较短,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能更好的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
结果。
本次交易,中特物流受让华盛物流、捷迈诺持有的华贸铁运40%、10%股权,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5,876.50万元,结合华盛物流、捷迈诺实缴资本情况,整体作
价为3,400万元。
本次交易,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企业股权价
值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评估值作为交易定价依据,保证了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华贸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ABQ6M034)
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协议签订时登记注册
资本为10000万元,实缴资本8400万,股东出资情况为:华盛物流认缴出资额4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34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40%;捷迈诺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零元,认缴出资比例10%;中特物流认缴出资4500万元,实缴出资45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45%;另有股东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实
缴出资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5%。
(二)华盛物流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华贸铁运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缴出资3400万元,简称“标的股权1”)出售给中特物流,捷迈诺愿意按照
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华贸铁运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出资零
元,简称“标的股权2”)出售给中特物流,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合称“标的
股权”,华盛物流和捷迈诺合称为“转让方”。中特物流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
让标的股权。
(三)受让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受让方自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承继转让方对标的股权的全部权益, 包
括受让之前和之后的任何全部股东权益。受让方依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享有
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具体内容以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文本规定为准。
(四)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各方各自依法或依约定承担。
(五)违约责任
各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
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实现费用在内的全部赔偿责任。华
盛公司对捷迈诺公司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贸铁运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贸物流致力于将华贸铁运发展为一个业务模式全、覆盖范围广的专业化铁
路运输服务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华盛物流及捷迈诺持有的华贸铁运股权,华贸物
流将进一步加强对华贸铁运资源的注入,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支持华贸铁运开展
中欧班列、南向陆海新通道、集装箱多式联运、铁路专用线运维等业务,并将华
贸铁运打造成华贸物流旗下专业化铁路运输服务平台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华
贸物流发展铁路业务、聚焦主责主业的战略发展要求。
六、交易的风险分析
华贸物流需要在进一步收购 华贸铁运 股份后对其进行战略和经营层面上的
进一步调整,未来的经营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385号)
(三)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61024号)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