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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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轩凡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653,500 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将《浙
 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登
 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
 备案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周翔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总经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佳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张佳诚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
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0)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
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
行质押。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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