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汇通集团 股票代码:603176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UITONGCONSTRACTIONGROUPCO.,LTD
(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
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
其出具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汇
通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评级机构将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
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或财务状况变
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
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
公司除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合并报表口径)为 9.55 亿元,低于 15 亿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
份质押的担保方式。
根据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张忠
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拟将其持有的汇通集团市值 4.68 亿元限售股票
(以下简称质押股票,质押股票市值为发行规模 36,000 万元的 130%)为债务人
本次可转债还本付息提供质押担保,各方质押股份数量按各自持股比例确定。
四、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的承诺
(一)持股 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具了《关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1、如汇通集团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汇通集团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
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汇通集团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汇通集团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汇通集团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人
及配偶、父母、子女因减持汇通集团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具了《关于认购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且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自愿接受本承诺
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依法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五、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
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
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
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④公
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理。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配。
票股利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
议上,需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
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
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
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发放现金红利 13,999,800.00 元
(含税)。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6.71%。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河北省及周边地区是公司主要业务区域,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河北省内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71.95%、74.38%、69.50%和 82.13%,是公司最主要的
收入来源。近年来受益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以及雄安新区建设
的稳步推进,公司所处河北省基础设施投资总额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如果未来
河北省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出现变化,投资规模下降或增速明显放缓,可能会对
公司业务规模产生不利影响。
公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众多,以河北省为例,截至 2022 年 8 月末,注册
地位于河北省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共 38 家,其中特级资
质企业 8 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共 87 家。除省内企
业外,公司还面临中国建筑、中国交建、中国中铁等大型央企的直接竞争;随
着雄安新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大型央企、其他省份的大型建筑企业也逐步进入
河北省建筑市场,加剧河北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竞争,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
剧风险。
公司具有全国范围内公路、市政工程施工的能力和经验,但在近年的发展
过程中,公司重点深耕河北省及周边市场,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河北省内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71.95%、74.38%、69.50%和 82.13%,业务区域相对较
为集中,公司主要客户大多为各地政府授权投资的业主单位,业务区域集中的
同时,客户集中度也较高。未来,如果河北省内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市
场不能持续发展,或者公司在河北省内的公路、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力及份
额下降,都将会给公司未来发展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公路、市政工程项目一般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承接,是否中标
受公司投标报价、历史业绩及其他参与方竞争实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且从中标
到实现收入还需要一定的周期,如公司不能保持持续的市场开发能力,或现有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未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所承接的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原材料包括水泥、
沥青、砂石料、钢材等,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施工业务总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55.55%、50.44%、53.26%及 52.82%,占比较高。公司施工项目建设
周期较长,如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施工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公司
经营业绩。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位于河北省及周边省份,水泥、沥青、砂石料、钢材等
主要材料均有长期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在项目投标前向供应商询价,工程施
工中按进度实施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已签署并执行的部分合同中包含价格调
整条款,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预期水平的情况下,业主将对公司因原材
料价格上涨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相应补偿,这些合同条款可在一定程度内降低
由于原材料价格非预期上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以上措施可能不能完全
抵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增加,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路、市政工程一般在露天环境下进行,施工进度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
冬季低温、雨雪天气等恶劣气候环境会导致施工进度延缓,甚至停滞;此外,
春节前后为施工淡季。因此,工程施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方面,公司二、三、四季度收入和利润总体好于一季度,公司业绩存在
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复杂、周期较长,征地拆
迁、工程设计变更、配套交通、供电、供水等施工条件不具备、业主方工程进
度款支付不到位、设备或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都会导致公司所承接项目的
施工工期延误。如果因上述各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可能
会使工程不能按时交付,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信誉。
公路、市政等工程施工一般在露天进行,且部分项目或分项工程属于危险
重大工程,施工环境存在一定危险性,如安全措施安排不充分、执行不到位,
可能面临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风险,如发生安全事故,还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
经济损失。
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行业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环境保护贯穿于工程
建设始终,如果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充分、有效的落实环保要求,可能会
引发环保部门的处罚,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此外,公司所承接的公路、市政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运作过程中,
还需要严格遵守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资质管理、分包管理、履约人员管理等多
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将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给公司带来损
失。
(三)财务风险
受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影响,工程施工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
点,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4.86%,流动比率为
方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控制的投资主体,其支付能力受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年度
支付安排等多重因素影响,且业主内部付款审批程序较长,付款进度往往存在
一定程度的滞后。如同一时期内,公司主要业主的支付进度未及预期,公司将
面临短期债务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含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
产、无形资产部分)账面价值分别为 124,837.19 万元、120,926.71 万元,占 2022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14%、30.17%。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业主已
计量尚未支付的工程计量款,合同资产主要为施工项目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已交付未结算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
额较大且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一是业主方受财政支付计划及内
部审批流程较长等因素影响,计量结算与付款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应收工
程计量款余额较大;二是施工项目完工后,业主方一般会暂扣 3%或 5%的工程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而公司所承接项目的质保期 2-5 年不等,形
成金额较大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因未达到计量标准、或工程变更审批等因
素影响,业主方计量进度滞后于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形成较大金额的已完工未
结算资产;四是部分市政类项目及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主方在项目施工过
程中计量金额较少或不做计量,待工程交付完成财政评审后再计量支付,形成
较大金额的已交付未结算资产。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控
制的投资主体,信誉相对较好,一般对因工程施工项目产生的合同资产及应收
账款均会予以计量支付,且公司业已制定了相应的计量、收款管理措施,但极
端情况下,公司仍面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参与联合体方式投资了迁曹高速项目、新机场高速项
目、隆化项目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由于实施
投资建设项目,已实际向新机场高速公司、迁曹高速公司合计投入项目资本金
余额 36,216.13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迁曹高速项目及新机场高速项目已完工并
进入运营期,隆化项目尚在建设期,2022 年 6 月,公司连续中标曲港高速项
目、顺平 PPP 项目及安国 PPP 项目三个投资建设类项目,投资建设类项目规模
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承接投资建设项目时,优选项目实施可行性高、回款有保
障、程序完备的项目进行承接,并采用与国资第三方合作的形式充分分散项目
风险,但投资建设项目一般建设及运营周期长,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延期完
工、建设成本超支、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停工等风险,项目建
成后的运营期内也面临运营管理费用超支、政府因财政支出安排无法履行差额
补足义务等风险,以上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未来收益。
发行人承接的投资建设类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立项、可研均经过政
府部门审批,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和合理的投资收益率,但迁曹高速、新机场
高速、曲港高速项目通车后的车流量增长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替代路线等多
重因素影响,能否达到预测交通量及何时达到预测交通量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费情况不及预期;隆化项目、安国 PPP 项目及顺平
PPP 项目虽然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但项目的运营收益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也存在一定影响。如果发行人承接的投资建设类项目未来收益相比预期发生
较为明显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因实施投资建设类项目而确认的长期股权
投资、合同资产发生减值风险。
公司参与的投资建设类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建设期内公司
承接项目的施工业务获取施工收益,运营期内公司通过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获取
运营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新机场高速项目于 2020 年 8 月正式通
车运营,迁曹高速项目全线于 2021 年 10 月通车运营,受全线通车时间较短,车
流量提升耗时较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出行减少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投
资亏损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上述项目确认的投资亏损分别为 2,119.91 万
元、5,532.94 万元、6,840.38 万元和 4,521.29 万元。迁曹高速是河北省“十二五”
高速路网规划的“五纵六横七条线”中的一纵,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重点项
目;新机场高速是北京大兴机场“五纵两横”地面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逐步好转以及车流量的逐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亏损预
计也将逐步降低并最终实现盈利。但由于高速公路运营收益提升需要一定时
间,且各年度运营收益规模也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公司仍面临投资收益变
动导致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需要一定的周
期,其经济效益需随时间逐步实现,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低
于净资产增长速度。短期内,公司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四)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
济形势及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可转债
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
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
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
的风险。
此外,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
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
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
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剩余年限、票面利率、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
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
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甚至可能低于面值,从
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
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
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
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
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
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公司聘请的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
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在本次可转债存
续期限内,评级公司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国家宏观济
政策、公司自身等因素致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导致公司的信用等级发生
不利变化,增加投资者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itong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
股票代码:603176
注册资本:46,6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亚尊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8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20 年 5 月 11 日
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住所和邮政编码: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074099
电话、传真号码:0312—5595218
互联网网址:www.htlq.com.cn
电子信箱:htjsdshbgs@htlq.com.cn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
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
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建筑
智能化安装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场及设施工
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人
防工程、环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的工程
总承包、专业承包;公路、市政、房屋建筑的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工程水文
的勘察服务;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二灰碎石、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
青、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加工与销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械租
赁;市政排水管道疏通、维修;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承包与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冀商外
经批字[2013]27 号的有效时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审批、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3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
目之(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期)总承包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
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
合计 177,600.38 36,000.00
注:1、项目投资总额为发行人与业主方签署的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
期)总承包项目系发行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发行人负责除交通工程外的全部
施工工作及本项目全部预算编制工作,工程费用约为 21,010.62 万元;
承包项目系发行人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其他联合体参与方包括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
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责 C 施工作业区的建设工程,工程费用约为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8 年 12 月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
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止(即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
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2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
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
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 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 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 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
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
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
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
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i×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
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
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
级,并出具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
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根据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张忠
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拟将其持有的汇通集团市值 4.68 亿元限售股票
(以下简称质押股票,质押股票市值为发行规模 36,000 万元的 130%)为债务人
本次可转债还本付息提供质押担保,各方质押股份数量按各自持股比例确定。
在上述质权存续期内,如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价值(以每一交
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10%,申港证券有
权要求出质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以使质押股票的价值与本次可转债
尚未偿还本息的比率高于 150%;追加担保物限于汇通集团普通股,追加股份的
价值为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汇通集团收盘价的均价。
在上述质权存续期内,如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价值(以每一交
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超过本次可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200%,出质人有权
请求质权人代理人对部分质押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剩余的质
押股票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本次可转
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30%。
(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
容;
(3)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
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
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
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
额不足 36,000.00 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
销。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汇通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汇通集团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771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771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
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6,666 万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
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6 万手。
(八)发行人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
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
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
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
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
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
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与申港证券签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
下:
第 4.9 条规定:本次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或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保荐
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
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
构及其他相关方进行谈判,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
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
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
施、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第 10.1 条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 10.2 条规定:违约责任。若发行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
反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导致受托管理人及/或其董事、工作
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
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一切可能的
措施将上述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发行人在本款下的义务在发行人发生主体
变更的情形后由发行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承担。若保荐机构因其过失、恶意、
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导致发行人及/或
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
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保荐机构应负责赔偿并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将上述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保荐机构在本款下的义务
在受托管理人发生主体变更的情形后由受托管理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承担。
第 11.2 条规定,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
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十一)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
(十二)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700.00
律师费用 52.00
会计师费用 18.87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发行手续费 32.26
合计 845.58
注:上述费用仅为初步测算,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十三)承销期间停、复牌安排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网上路演、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
T日
付足额资金);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 正常交易
定网上中签率
T+1 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
正常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
T+2 日
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 正常交易
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正常交易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
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本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
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亚尊
住所: 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
电话: 0312—5595218
传真: 0312—5595218
联系人: 吴玥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亚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
住所:
厦 16/22/23 楼
电话: 021-20639666
传真: 021-20639696
保荐代表人: 刘刚、董本军
项目协办人: 张少轩
项目经办人: 王自强、王畅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王丽
住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经办律师: 孙艳利、狄霜
(四)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 肖桂莲、张雪咏、刘常明
(五)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磊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80
电话: 010-62299800
传真: 010-62299803
经办评级人员: 葛新景、谢笑也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行
户名: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 1001309919024211776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66,660,000 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数
合计 350,000,000 75.00 350,000,000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容诚会计师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容诚审字[2021]100Z0606 号、容诚审字[2022]100Z0052 号的《审
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59,265,723.19 618,994,492.13 390,591,898.94 380,569,500.83
应收票据 9,414,490.00 2,022,000.00 2,793,001.51 -
应收账款 1,248,371,909.26 1,063,669,171.82 885,290,308.05 1,169,744,753.69
应收款项融资 56,481,836.99 55,199,020.56 - -
预付款项 13,728,299.85 7,888,545.60 9,283,747.04 29,950,190.59
其他应收款 15,192,291.91 14,952,126.52 37,402,231.65 30,332,633.01
存货 67,717,974.50 42,871,714.53 42,290,863.86 591,950,480.49
合同资产 830,205,500.28 628,078,370.25 906,154,684.65 -
其他流动资产 142,908,328.40 133,425,981.70 117,675,561.57 72,370,003.67
流动资产合计 2,943,286,354.38 2,567,101,423.11 2,391,482,297.27 2,274,917,562.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68,801,231.96 511,761,496.11 554,558,148.07 557,746,153.6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投资性房地产 4,151,521.95 4,238,881.35 4,413,600.15 15,659,956.74
固定资产 90,796,741.40 92,522,705.40 96,517,846.55 92,311,490.01
使用权资产 1,912,973.24 2,052,686.54 - -
无形资产 392,691,805.52 338,848,727.42 183,879,471.83 115,643,272.01
长期待摊费用 715,906.88 784,228.10 181,900.00 42,900.00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733,000.95 53,882,104.92 49,285,342.13 51,800,907.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887,927.66 40,741,553.18 39,322,877.15 1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5,165,696.00 1,072,306,969.46 955,633,772.32 860,779,266.65
资产总计 4,008,452,050.38 3,639,408,392.57 3,347,116,069.59 3,135,696,828.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0,449,574.30 695,315,635.08 724,664,622.11 811,119,757.94
应付票据 66,500,000.00 34,400,000.00 91,590,000.00 84,730,000.00
应付账款 1,306,929,458.35 1,231,163,128.56 1,344,234,660.70 1,234,065,819.04
预收款项 219,720.25 245,191.50 600,426.74 14,766,040.85
合同负债 62,061,474.70 71,505,491.72 40,996,089.28 -
应付职工薪酬 14,894,330.29 14,424,787.50 19,445,780.41 19,612,249.32
应交税费 40,362,911.36 36,658,128.22 80,660,739.90 59,554,891.12
其他应付款 4,468,615.95 33,036,772.59 10,034,291.23 4,886,670.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7,429,169.74 159,930,450.40 99,908,004.33 54,633,231.56
流动负债合计 2,371,547,380.14 2,320,639,779.69 2,412,386,462.61 2,333,688,102.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27,267,633.94 339,087,633.94 176,873,954.00 150,000,000.00
租赁负债 1,834,401.77 1,871,347.79 - -
预计负债 121,278.95 121,278.95 121,278.9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9,223,314.66 341,080,260.68 176,995,232.95 150,000,000.00
负债合计 3,000,770,694.80 2,661,720,040.37 2,589,381,695.56 2,483,688,102.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66,660,000.00 466,66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资本公积 277,635,053.74 277,635,053.74 252,938,269.69 180,547,321.35
专项储备 7,748,981.75 6,163,261.77 9,087,926.12 3,362,130.82
盈余公积 12,764,874.25 12,764,874.25 7,293,628.94 8,256,102.39
未分配利润 218,113,401.27 191,825,707.58 114,597,510.97 94,019,71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4,759,044.57 22,639,454.86 23,817,038.31 15,823,459.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7,681,355.58 977,688,352.20 757,734,374.03 652,008,726.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06,270,179.11 2,368,160,682.09 2,397,983,720.81 2,407,141,530.66
二、营业总成本 1,078,123,040.97 2,147,848,685.39 2,200,418,223.99 2,208,175,341.08
其中:营业成本 1,010,768,189.42 2,023,721,155.85 2,072,500,430.39 2,085,977,874.92
税金及附加 4,310,184.54 10,254,985.88 11,343,500.99 10,160,769.86
管理费用 38,479,853.62 74,942,976.51 67,980,984.35 62,851,063.31
财务费用 24,564,813.39 38,929,567.15 48,593,308.26 49,185,632.99
其中:利息费用 23,719,224.03 36,786,260.66 43,626,605.24 45,887,810.07
利息收入 1,227,726.31 1,627,518.06 1,325,505.64 902,217.35
加:其他收益 1,269,864.83 1,466,364.65 134,056.91 51,719.34
投资收益(损失以“-
-44,337,130.27 -67,474,886.61 -52,690,975.32 -19,480,739.29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45,212,862.94 -68,403,762.28 -55,329,362.93 -21,199,051.16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
-11,997,419.27 36,813.83 40,635,611.44 -36,267,411.06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3,811,075.10 -20,008,544.34 -22,620,877.24 677,280.19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849,959.33 1,370,216.14 270,334.68 416,730.22
减:营业外支出 445,656.29 1,004,725.30 3,917,375.44 2,162,732.95
四、利润总额(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69,680,101.37 135,344,825.58 158,861,425.96 142,135,059.9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537,417.97 52,156,618.27 62,519,571.83 51,541,083.50
五、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
性分类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40,142,683.40 83,188,207.31 96,341,854.13 90,593,976.44
列)
(二)按所有权归
属分类
有者的净利润(净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亏损以“-”号填列)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144,810.29 -573,457.51 9,937.55 -143,824.34
列)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142,683.40 83,188,207.31 96,341,854.13 90,593,976.44
(一)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0,287,493.69 83,761,664.82 96,331,916.58 90,737,800.78
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44,810.29 -573,457.51 9,937.55 -143,824.34
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50.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513,916.49 169,387,742.60 115,439,761.43 100,172,992.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7,573,904.71 -22,738,710.98 303,278,614.25 130,497,431.34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000.00 7,001,752.09 4,036,400.00 21,944,016.66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2,047,420.04 42,595,402.09 34,973,650.57 185,311,192.7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282,742.00 74,289,600.00 259,993,522.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1,164,687.37 -62,940,072.55 -102,506,283.57 -406,142,386.24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64,400.00 164,402,000.00 7,983,641.70 65,967,284.4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2,264,400.00 - 7,983,641.70 15,967,283.40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1,104,115.80 977,579,088.09 1,107,024,389.62 1,059,900,612.7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21,052,000.00 4,986,000.00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8,408,332.50 778,367,954.49 1,216,153,997.01 877,704,547.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83,595,601.91 246,971,524.04 25,124,854.16 -74,644,644.22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24 1.11 0.99 0.97
速动比率(倍) 0.86 0.82 0.69 0.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3.26% 72.39% 77.78% 79.24%
资产负债率 74.86% 73.14% 77.36% 79.2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8 1.63 1.70 1.96
存货周转率(次) 1.56 3.56 3.48 4.6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元)
利息保障倍数 3.94 4.68 4.64 4.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53 -0.05 0.87 0.37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8 0.53 0.07 -0.21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流动负
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合同资产(已交工未结算资
产、未到期工程质量保证金)余额) ;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平均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利息支出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
盈利指标如下表所示: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2 0.09 0.0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85 0.24 0.2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96 0.28 0.2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83 0.27 0.2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计算过程说明: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值;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值)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
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
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40 65.81 -123.86 -62.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8.52 146.64 13.41 5.1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12.41 136.97 -
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0.71 9.10 5.82 3.41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 201.16 -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95 35.50 -292.33 -118.94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 - -179.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50.0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68.57 269.45 -58.84 -302.0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41.53 79.15 -6.59 -30.5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04 190.29 -52.24 -271.5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07 0.04 0.01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887.23 8,128.53 9,686.43 9,33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净利润
四、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94,328.64 73.43 256,710.14 70.54 239,148.23 71.45 227,491.76 72.55
非流动资产 106,516.57 26.57 107,230.70 29.46 95,563.38 28.55 86,077.93 27.45
资产总额 400,845.21 100.00 363,940.84 100.00 334,711.61 100.00 313,569.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13,569.68 万元、334,711.61 万元、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规模随业务开展情况相应增长;另一
方面,投资建设类项目的实施导致公司无形资产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2.55%、71.45%、70.54%
和 73.43%,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工程施工行业特征相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5,926.57 19.00 61,899.45 24.11 39,059.19 16.33 38,056.95 16.73
应收票据 941.45 0.32 202.20 0.08 279.30 0.12 - -
应收账款 124,837.19 42.41 106,366.92 41.43 88,529.03 37.02 116,974.48 51.42
应收款项融
资
预付款项 1,372.83 0.47 788.85 0.31 928.37 0.39 2,995.02 1.32
合同资产 83,020.55 28.21 62,807.84 24.47 90,615.47 37.89 - -
其他应收款 1,519.23 0.52 1,495.21 0.58 3,740.22 1.56 3,033.26 1.33
存货 6,771.80 2.30 4,287.17 1.67 4,229.09 1.77 59,195.05 26.02
其他流动资
产
流动资产合
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227,491.76 万元、239,148.23 万元、
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6,880.12 44.01 51,176.15 47.73 55,455.81 58.03 55,774.62 64.80
投资性房地产 415.15 0.39 423.89 0.40 441.36 0.46 1,566.00 1.82
固定资产 9,079.67 8.52 9,252.27 8.63 9,651.78 10.10 9,231.15 10.72
无形资产 39,269.18 36.87 33,884.87 31.60 18,387.95 19.24 11,564.33 13.43
使用权资产 191.30 0.18 205.27 0.19 - - - -
长期待摊费用 71.59 0.07 78.42 0.07 18.19 0.02 4.29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73.30 5.42 5,388.21 5.02 4,928.53 5.16 5,180.09 6.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88.79 1.96 4,074.16 3.80 3,932.29 4.11 10.00 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516.57 100.00 107,230.70 100.00 95,563.38 100.00 86,077.93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整体呈现增长态势,主要系隆化项目的实施导致公司控
股子公司隆化旅游公司按结算款确认的无形资产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主要包
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37,154.74 79.03 232,063.98 87.19 241,238.65 93.16 233,368.81 93.96
非流动负债 62,922.33 20.97 34,108.03 12.81 17,699.52 6.84 15,000.00 6.04
合计 300,077.07 100.00 266,172.00 100.00 258,938.17 100.00 248,368.8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48,368.81 万元、258,938.17 万元、
的扩大及投资项目的增加,公司银行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3.96%、93.16%、
债占比提高主要系主要系公司银行信用不断提升,为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公司
适当增加长期借款规模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67,044.96 28.27 69,531.56 29.96 72,466.46 30.04 81,111.98 34.76
应付票据 6,650.00 2.80 3,440.00 1.48 9,159.00 3.80 8,473.00 3.63
应付账款 130,692.95 55.11 123,116.31 53.05 134,423.47 55.72 123,406.58 52.88
预收款项 21.97 0.01 24.52 0.01 60.04 0.02 1,476.60 0.63
合同负债 6,206.15 2.62 7,150.55 3.08 4,099.61 1.70 - -
应付职工薪酬 1,489.43 0.63 1,442.48 0.62 1,944.58 0.81 1,961.22 0.84
应交税费 4,036.29 1.70 3,665.81 1.58 8,066.07 3.34 5,955.49 2.55
其他应付款 446.86 0.19 3,303.68 1.42 1,003.43 0.42 488.67 0.21
一 年 内 到期 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742.92 7.06 15,993.05 6.89 9,990.80 4.14 5,463.32 2.34
流动负债合计 237,154.74 100.00 232,063.98 100.00 241,238.65 100.00 233,368.81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2019
年度为预收账款)、应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62,726.76 99.69 33,908.76 99.42 17,687.40 99.93 15,000.00 100.00
租赁负债 183.44 0.29 187.13 0.55 - - - -
预计负债 12.13 0.02 12.13 0.04 12.13 0.07 - -
非流动负债
合计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24 1.11 0.99 0.97
速动比率(倍) 0.86 0.82 0.69 0.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3.26% 72.39% 77.78% 79.24%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4.86% 73.14% 77.36% 79.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EBIT/I) 3.94 4.68 4.64 4.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7、0.99、1.11 和 1.24,流动比率稳
步提高,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0.69、0.69、0.82 和 0.86,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例均持续提高,反映了公司资产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周转正常,经营状况良好,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
息保障倍数维持较高水平。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的情况符合行业特点,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与利息费用的配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57.39 -2,273.87 30,327.86 13,049.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6.47 -6,294.01 -10,250.63 -40,614.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14.21 33,273.56 -17,555.86 20,097.8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9 -8.53 -8.89 2.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59.56 24,697.15 2,512.49 -7,464.46
净利润 4,014.27 8,318.82 9,634.19 9,059.40
同期利息支出 2,371.92 3,678.63 4,362.66 4,588.78
利息支出占净利润比例 59.09% 44.22% 45.28% 50.65%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制约了公司的长期稳定发
展,亟需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施工高峰期的项目大规模施工,工程劳务费、材料费支出较多,而工程尚未完
成计量或结算导致现金流入减少以及缴纳期初税额金额较大导致现金流出增加
所致。2022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57.39 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业主方一季度处于年度结算及预算编制、审批过程中,对外付款减少;二
是春节前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对劳务分包商的付款增加。
综上,公司一贯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规模扩张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公司
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8 1.63 1.70 1.96
存货周转率(次) 1.56 3.56 3.48 4.61
注: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存货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合
同资产列示,原计入应收账款的已交工未结算及未到期质保金在合同资产列示,为保持对
比口径一致,计算 2020 年、2021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时按原准则要求进行相应
调整。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96 次、1.70 次、1.63 次和 0.78
次,其中 2019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
于应收账款增幅。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或其授权的投资主体,信
用较好,实力较强,偿还保障度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61 次、3.48 次、3.56 次和 1.56 次,
存货周转率较高但报告期内略有下降,主要系受业主计量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所致。
五、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20,470.01 99.87 236,578.52 99.90 239,419.06 99.84 240,436.54 99.88
其他业务收入 157.01 0.13 237.55 0.10 379.31 0.16 277.61 0.12
合计 120,627.02 100.00 236,816.07 100.00 239,798.37 100.00 240,714.15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材料销售、
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
过 99%,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赁收入等,占比较小。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工程施工 101,175.80 83.98 205,081.43 86.69 213,352.39 89.11 234,646.86 97.59
材料销售 19,002.46 15.77 30,287.32 12.80 23,883.84 9.98 4,217.70 1.75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勘察设计与
试验检测
合计 120,470.01 100.00 236,578.52 100.00 239,419.06 100.00 240,436.54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为工程施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勘察
设计与试验检测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业务,报告期各期,
工程施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97.59%、89.11%、86.69%和 83.98%,主
营业收入主要随工程施工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2)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地域分布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区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河北省内 98,937.31 82.13 164,423.58 69.50 178,086.08 74.38 172,998.08 71.95
河北省外 21,532.70 17.87 72,154.94 30.50 61,332.98 25.62 67,438.46 28.05
合计 120,470.01 100.00 236,578.52 100.00 239,419.06 100.00 240,436.54 100.00
从地域分布来看,河北省是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区域,河北省内主营业务收
入占比分别为 71.95%、74.38%、69.50%和 82.13%。近年来,公司坚持立足于河
北并努力拓展省外市场,业务范围已辐射北京、山东、安徽、内蒙、陕西、宁
夏、甘肃、新疆、云南、浙江等多个省市,省外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但自新冠
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受出行限制影响,公司承接的省外项目规模有所下降,导
致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省外业务占比下降。
(3)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公路、市政工程施工主要在露天环境下进行,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冬季
低温、雨雪天气等恶劣气候环境会导致施工进度延缓,甚至停滞;此外,春节
前后为施工淡季。因此,工程施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二、三、四季
度的收入和利润高于一季度,公司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二)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0,627.02 236,816.07 239,798.37 240,714.15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20,470.01 236,578.52 239,419.06 240,436.54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87% 99.90% 99.84% 99.88%
二、毛利总额 19,550.20 34,443.95 32,548.33 32,116.37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19,449.43 34,275.28 32,332.87 31,929.72
主营业务毛利占比 99.48% 99.51% 99.34% 99.42%
三、营业利润 6,927.58 13,497.93 16,250.85 14,388.11
四、利润总额 6,968.01 13,534.48 15,886.14 14,213.51
五、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
的比例
六、净利润 4,014.27 8,318.82 9,634.19 9,059.40
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028.75 8,376.17 9,633.19 9,073.78
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1.23%、102.30%、
趋势,毛利总额 99%以上来自主营业务毛利,其他业务收入对公司利润贡献较
小。公司业务结构稳定,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突出,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的
贡献,具有良好的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程施工 17,158.24 88.22 30,009.33 87.55 28,336.16 87.64 31,258.33 97.90
材料销售 2,275.37 11.70 3,935.66 11.48 3,562.26 11.02 584.47 1.83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勘察设计与
试验检测
合计 19,449.43 100.00 34,275.28 100.00 32,332.87 100.00 31,929.72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来自于工程施工、材料销售、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
其中,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97.90%、87.64%、87.55%和 88.22%,
是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
(三)最近三年一期综合毛利率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16.14% 14.49% 13.50% 13.28%
其他业务毛利率 64.18% 71.00% 56.80% 67.23%
综合毛利率 16.21% 14.54% 13.57% 13.34%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3.34%、13.57%、14.54%和 16.21%,
由于主营业务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高,综合毛利率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率决
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工程施工 16.96% 14.63% 13.28% 13.32%
材料销售 11.97% 12.99% 14.91% 13.86%
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 5.42% 27.30% 19.90% 5.53%
合计 16.14% 14.49% 13.50% 13.28%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28%、13.50%、14.49%和 16.14%,主营业务
毛利率整体小幅增长。其中,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32%、13.28%、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57.39 -2,273.87 30,327.86 13,049.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6.47 -6,294.01 -10,250.63 -40,614.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14.21 33,273.56 -17,555.86 20,097.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9 -8.53 -8.89 2.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59.56 24,697.15 2,512.49 -7,464.46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波动,主要受项目资金投入及回款
情况影响,其中,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27.86 万元,较
增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减少,主要受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波动,主要受吸收投资及新增与偿还银
行借款变动所致。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经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不 超 过 360 万 张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董事会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 投入
徐水区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
置换项目(EPC)
保 定 市 清 苑 区 旧城 区 改造 提 升 工 程
提升工程四期)总承包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
以北)总承包
合计 177,600.38 36,000.00 30,219.19
注:1、项目投资总额为发行人与业主方签署的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
期)总承包项目系发行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发行人负责除交通工程外的全部
施工工作及本项目全部预算编制工作,工程费用约为 21,010.62 万元;
承包项目系发行人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其他联合体参与方包括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
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责 C 施工作业区的建设工程,工程费用约为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手续均由业主方负责,各项目取得的
主要审批、备案手续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事项 审批文件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
项目建议书批复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徐水发改〔2020〕168 号)
徐水区 2021-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1〕6
换项目
号)
(EPC)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
初步设计批复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初步
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1〕157 号)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市清苑
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
项目建议书批复
目建议书>的批复》(保清审审批字[2021]103
号)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保定市清
保定市清苑区
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
旧城区改造提
项目可研批复 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可行性
升工程(城市
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审批[2022]项目 004
号)
目之(道路改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保定市住
造提升工程四
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
期)总承包
初步设计批复 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道路改造
提升工程四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清
审批[2022]项目 010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项目环评批复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深圳高
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20]488
号)
项目可研批复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保定深
保定深圳高新
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
技术科技创新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的批复》(保发
产业园基础设
改投资[2020]1098 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深圳高
路工程(深保
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
大道以北)总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发改投资
承包
[2021]1064 号)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市国控置地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
项目环评批复
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保行审环评字[2021]15 号)
注:1、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徐水区分局出具的说明,徐水区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
水源江水置换项目为农村供应工程,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徐水区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EPC)
项目总投资:62,665.00 万元
项目建设期:604 天
项目运作方式:工程总承包
项目业主方: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政府专项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①地表水厂至直供村、配水站输配水管道工程:新铺输配水管道 72.59km。
②新建配水站 6 座。
③配水站至各村配水管道工程:新铺配水管道 299.31km。
④其他配套设施:新铺村内供水管网 356.36km,更换入村总表井 233 座,
更换集中分表井 25,351 座,更换入户水表 152,108 块,新铺入户水表配套管道
⑤智慧水务建设:对供水系统进行全流程的安全监控及防范;建立起完善
的水质监测及预警机制,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3)项目的经济评价
公司与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
为本项目的勘察、征占迁勘测规划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编
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内容,签约合同总
价为 62,665.00 万元,项目预计毛利率为 19.10%,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提升工程四期)总承包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期)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22,132.79 万元
项目建设期:1,012 天
项目运作方式:工程总承包
项目业主方: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清苑区,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此次工程
主要包含:
①发展路、朝阳南大街、和平路、振清街、光泽路、南大冉路等 6 条道路
改造提升工程;
②振清街、发展路两条道路夜景亮化、门头牌匾改造、立面更新工程;
③清苑城市形象绿化工程重要节点提升设计;
④发展路、新华路、中心路、迎宾路、和平路、莲池南大街、清苑街、振
清街、朝阳南大街、长城南大街 10 条路路灯杆装饰工程。
(3)项目的经济评价
公司与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
同总价 22,132.79 万元,项目预计毛利率为 6.78%,能够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施工
利润。
道以北)总承包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92,802.59 万元
项目建设期:630 天
项目运作方式:工程总承包
项目业主方: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内道路工程,给
水、污水、雨水、再生水、通信、电力等市政管网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拟建设 16 条道路,其中:2 主干路、3 条次干路、11 条
支路,项目建设道路共计 25,567 米。
(3)项目的经济评价
公司与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
同》,签约合同总价 92,802.59 万元,其中发行人负责部分合同价约为 12,644.23
万元,项目预计毛利率为 10.02%,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 3 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中期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信用评级;
(六)股票质押合同;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
电话:0312—5595218
联系人:吴玥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电话:021-20639666
联系人:刘刚、董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