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 广发证券关于海大集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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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负责广东
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05 号)核
准,海大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
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2,83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2,830,000,0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
过 28.30 亿元(含 28.30 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扣发行费后拟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总计             352,656.53   283,000.00   281,085.42
      (二)前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清远海贝年产3万吨饲料项目(以
下简称“清远海贝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湛江海大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
称“湛江海大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到“江门容川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饲料项
目”(以下简称“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
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淮南海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共计31,446.73万
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同时,公司将在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0.51万元,变更至江门 容川项
目和淮南海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将淮安海龙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
称“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福州海大项目”)、
宜城海大年产38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年产30万
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开封海大项目”)、玉林海大年产45万吨饲料项目(以下
简称“玉林海大项目”)及四川容川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四川容川项
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到“盐城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饲料项目”
(以下简称“盐城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配合饲料
项目”(以下简称“平南海大项目”)、“和县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
档水产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生 物科技有
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恩施海大项目”)、“ 邢台海大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料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邢台海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金额共计422,670,000.00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
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总额14.94%。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安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7,100.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123.49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348.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775.03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
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81.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096.10万元(含利
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946.10万元至新募投
项目。
州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4,544.5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075.05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411.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663.36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
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528.8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745.19万元(含利
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8,645.19万元至新募投
项目。
省宜城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7,000.1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509.88万
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109.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00.03万元;设计规模为
建设6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8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宜城海大项目
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173.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469.94万元(含
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6,119.94万元至新募
投项目。
封市通许县;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000.2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69.0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468.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00.05万元;设计规模
为建设7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开封海大项
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85.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575.81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375.81万元至
新募投项目。
自 治 区 玉 林 市 ;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金 额 为31,186.61 万 元 , 拟 使 用 募集 资 金投入
设计规模为建设9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45万吨/年。截至2022年12月8日,玉
林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62.16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 为
山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431.6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3,431.64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573.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857.91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
分投产,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62.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370.12万元(含利
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477.00万元至新募投
项目。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变更原因是公司近两年产能扩张方式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两大
类情形:一是利用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及合资租赁等方式加快产能扩张,原募投
项目计划建设的部分产能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实现;二是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在募
投项目周边地区新建了其他的饲料项目,该地区产能已经得到缓解。基于此,原
募投项目投资计划需调整到其他饲料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仍全
部投资于饲料业务项目。
年产2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淮安海龙项目已部分
投产,且为快速缓解公司在淮安市周边的供应压力,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
海维饲料有限公司购买了年产20万吨的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并即时投入生产,从公
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淮安海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年产18万吨的水产配合饲料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福州海大项目已部
分投产。福州海大在项目建设中,通过调整生产产能配置标准,提升产能利用率;
同时,基于公司市场战略调整,将福州海大辐射闽中的市场由三明海大饲料有限
公司供应,现福州海大已投产产能基本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
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福州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
目。
年产38万吨猪饲料项目,宜城海大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在当地布局的养殖业务及
辐射范围内的外销市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宜城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
近年,公司通过区域产能整合、专业化标准化专线技改等措施,提高整体产能利
用率;区域周边市场的安陆海大新建和技改项目已投产,缓解了周边猪料市场供
应压力。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拟变更宜城海
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年产30万吨畜禽及水产配合饲料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开封海大项目
已部分投产;且为快速缓解公司的供应压力,公司子公司河南海鼎、河南牧高乐
分别通过租赁和改扩建等自建饲料生产线方式,实现在开封市及周边地区新增了
约30万吨的饲料产能。因此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开封海大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万元建设年产45万吨禽料及水产配合饲料项目,覆盖粤西至桂东、桂南和粤西一
带的空白市场,并可有效缓解公司在本区域的产能供应紧张情况。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玉林海大项目已部分投产,且鉴于公司在玉林周边的南宁、钦州等
区域通过新建、收购的饲料工厂已逐步投产,标的项目区域的产能紧张形势已获
得缓解。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公司拟变更玉林
海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年产2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增加在西南地区的水产饲料供应能力。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四川容川项目已部分投产。鉴于公司在眉山周边的重庆、成都、
德阳等区域通过改扩建、新建饲料项目已逐步投产,有效补充在西南区域及四川
中部区域的产能供应形势。从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出发,
公司拟变更四川容川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其他饲料项目。
  综上,鉴于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为了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公司拟变更淮安海龙项目、福州海大项目、宜城海大项目、开封海大项目、
玉林海大项目和四川容川项目的建设安排,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盐城
容川项目、平南海大项目、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恩施海大项目和邢台海大项
目。
  三、 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饲料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作为连接种植业与养殖业
的行业,其发展对促进粮食高效转化增值、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起到
良好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2016年至2020年十三五期间全国饲料总产 量增长
长16%,其中配合饲料产量27,017万吨,同比增长17%。
  养殖业工业化、规模化发展,饲料普及率提升,将持续带动饲料总量增长。
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消费升级及消费观念
的转变,将增加其对优质、特色和高端肉食品需求,水产及牛羊肉类消费将增长
明显,肉禽、蛋禽消费稳定,各饲料品种也将呈现结构性调整。
  饲料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同时生产销售鱼、虾、猪、肉禽、蛋禽饲
料,产品线齐全,且各品类产品都具有强大竞争力,在重点和区域市场均具有较
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饲料从生产端到销售端通常存在运
输半径的限制,饲料生产企业多采取属地经营的模式,为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发
展,需合理选址增设生产基地,扩大产销覆盖范围。公司本次的新募投项目均为
饲料生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盐城容川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盐城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射
阳港筑宝东侧、恒逸明西侧。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10,500.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9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本
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本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江苏省土地面积最大、
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有着丰富的土地、海洋、滩涂资源。2022年1月,江苏省
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苏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盐城市养殖水
域滩涂养殖区规划面积约占江苏省规划总面积的42%,是江苏省水产养殖核心城
市之一。公司自2006年陆续在泰州市、淮安市、盐城市等地投资建厂,已在盐城
市及周边积累了丰富客户资源。为积极参与发展江苏省水产养殖业务、完善公司
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在盐城市射阳港投资建设饲料厂。本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79,243.13万元,年均净利润2,742.77万元,投资回收期
   (二)平南海大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平南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
县临江工业园区。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3,86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767.00
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3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
期约为24个月。
   平南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基地,盛产三黄鸡、瘦肉型生猪。平南养殖业多年
摘取广西外销仔猪第一的桂冠,且为广西瘦肉型猪生产基地达标县,被国家农业
部、财政部确定为瘦肉型猪基地县。平南海大定位为公司猪料专业标准化工厂,
充分结合广西猪料行业和养殖现状,全力承载公司猪料品牌在广西的推广和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司猪料在广西市场布局。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
案证及环评批复。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54,561.24万元,年均净利润1,537.96万元,投资回收期
   (三)和县高档水产饲料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和县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和县台创
园。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9,05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500.00万元。设计
规模为建设6条高档水产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约为24个月。
   安徽濒江近海,内拥长江水道,外承沿海地区经济辐射,是中国重要的农产
品基地,2021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00亿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
棋布,水资源非常丰富。公司于2020年开始建设的和县海大年产30万年饲料项目
已逐步投产,产品覆盖长江中下游包括安徽、江苏、浙江等地,产品竞争力优势
明显。为进一步提升华东区域的市场供应能力,公司拟在原和县海大年产30万年
饲料项目旁加建年产15万吨高档水产饲料项目。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
资项目备案证,环评事宜正在办理中。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62,003.88万元,年均净利润2,242.44万元,投资回收期
   (四)恩施海大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恩施州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建始县
长梁镇土坎村。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5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900.00万
元。设计规模为建设6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约为24个月。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冬少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
四季分明,享有“华中药库”、“世界硒都”之称号。畜牧业是恩施州的支柱产业之
一,生猪养殖占该地畜牧业的80%。湖北省为我国农业大省,公司已在湖北深耕
多年,并在鄂中部、南部、东部和北部布局多个饲料厂,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取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口碑,但基于鄂西南运输相对远且周边工厂产能供
给力受限,公司拟在恩施投资建设饲料厂,增强公司在鄂西南的供应能力。本项
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69,354.29万元,年均净利润1,780.78万元,投资回收期
   (五)邢台海大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邢台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南
和区。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600.00万元。设计
规模为建设4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3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
月。
   河北省是全国生猪养殖大省,邢台市及周边地区邯郸、衡水、石家庄、德州、
长治、晋中等对优质饲料需求量较大。邢台市是玉米及小麦主要产区之一,饲料
原材料运输成本具有天然优势。公司自2010年起在天津等地投资建厂,通过前期
的布局和发展,公司产品在冀南建立了一定的产品口碑和效果。为缓解冀南地区
饲料供应压力以及降低天津等地运输距离限制的影响,提高公司在冀南的市场占
有率,公司将在河北省邢台市投建饲料厂。本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
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48,109.85万元,年均净利润1,556.83万元,投资回收期
  四、 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拟变更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较为广
阔的市场前景,公司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
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存在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
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的可
能性和风险,以上情况如果实际发生,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产
生不利影响。
  公司谨慎评估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并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管
理,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服务、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竞
争力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深化客户服务,提高产品性价比,实现公司与客户
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和项目的盈利能力回报全体投资者。
  五、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向仍为公司主业,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
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
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
划。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刘建   张雨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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