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2-085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
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会议同意本公司 2023 年度为部分下
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16,959 万元信用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下属子
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
元信用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
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信用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
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87,900 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上
述担保期限均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
露的《四川长虹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临 2022-087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
司实际情况: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746 万元。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
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3,507 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
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3 万元。
关联董事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刘
艺先生担任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董事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
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临 2022-088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
联方签署具体合同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
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自本
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
超过人民币 103 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用)累计发生额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
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
币 40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2-089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
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修订后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及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90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