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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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靳保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靳保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同意选举下述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锋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
格。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靳保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爱青先生、陶然先生、武廷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杨爱青先生、陶然先生、武廷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少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少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武廷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传    真:010-63611980
  邮    箱:ir@jasola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
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工资+绩效
工资+补贴+年终奖+中长期激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年终奖
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其实际考核所得为准;中长期激励包括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视公司经营情况组织实施。
  本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任期届满日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郝夏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郝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海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袁海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传   真:010-63611980
  邮   箱:ir@jasola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年 4 月被选送到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74 年 6 月任邢台地区水泥厂筹建处
会计,1975 年 10 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1984 年 3 月任宁晋县农机局
副局长、农机供应公司经理,1992 年任河北省宁晋县电力局党委书记、局长。
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河北省劳动模范,
河北省杰出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第十
届、第十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靳保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其控制的东台
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121,648,266 股股份,靳保芳先生女儿及一
致行动人靳军淼持有本公司 4,447,268 股份。
  靳保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军辉女士
为其女儿,候选人陶然先生为其女儿靳军淼之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靳保芳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靳保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术员、班长、线长、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等职务;
理、工艺部经理、制造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至 2017 年 3 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 年至 2021
年,历任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智造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公
司助理总裁;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杨爱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88,564 股;东
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14,462,515 股股份,杨
爱青先生持有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5.53%的出资份额。
  杨爱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爱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年,历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办事员、科员、副科长;2009 年至 2021 年,历任河
北省直工委统战(群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省直团工委书记,省直工委
党建督查室主任;2021 年至今,任公司助理总裁;2022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靳军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保芳先生
为其父亲,候选人陶然先生为其妹妹靳军淼之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靳军辉女士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靳军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年 3 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CEO 办公室助理;2015 年 3 月
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助理总裁;2015 年 7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8 年 1 月
至今,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陶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保芳先生为
其配偶靳军淼之父亲,候选人靳军辉女士为其配偶靳军淼之姐姐。除上述情况外,
陶然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陶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战略品牌委员会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曹仰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74,288 股,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仰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
长。历任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院长,海南省国家稅务局副局长,中国
税务出版社总编辑,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贾绍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贾绍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阳能研究所,先后任研究员、副所长、研究所总工程师等职;1999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兼中国太阳能光伏专
业委员会主任等职;2017 年至 2022 年 3 月,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监事长;
年 7 月,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至 2017 年,任国际光
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世界光伏会议(WCPEC)
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 年起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
询委员会荣誉委员;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玉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赵玉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市李晓斌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2014 年 5 月至今,
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建省管理会计领军人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 年
监;2012 年 7 月至今,历任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执
行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秦晓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秦晓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
历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JA Solar Holdings Co. Ltd.)公共关系部高级经
理、电站开发项目部高级经理、电站事业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裁;
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武廷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31,992 股;东
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14,462,515 股股份,武
廷栋先生持有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7.99%的出资份额。
  武廷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廷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10 月,
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晶澳太阳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助理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李少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6,144 股;
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14,462,515 股股份,
李少辉先生持有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69%的出资份额。
  李少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少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年 5 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6 年 5 月至今,历任北京晶澳太
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审计总监、助
理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郝夏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0,480 股;东台
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7,786,277 股股份,郝夏女
士持有东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64%的出资份额。
  郝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 年至 2019 年任职于秦皇岛天
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 年 1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21 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袁海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100 股。
  袁海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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