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
保值与增值,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
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品种包括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得用于
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购
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而产生投资市场波动、投资收益不可预期以
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等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合理
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
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风险。通过合理规划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源 周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源 秦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